“以购代扶”四川打好法治扶贫“组合拳” 5年累计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超三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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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0-07-28 14:35 50901


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消费扶贫如何在四川持续推进?法治扶贫、产业扶贫具体有哪些做法?取得了怎样的成效?近日,四川省直部门(单位)定点扶贫成效展正式开幕,省司法厅组织新龙县、白玉县及其定点帮扶单位参与活动。

“请双方在购买协议上签字,司法厅与白玉县扶贫产品购买协议正式达成。”在开幕式上,举行了省直部门(单位)消费扶贫签约仪式,司法厅作为20个省直单位代表之一与白玉县签定了扶贫产品购买协议。

据了解,近年来,在帮助新龙县、白玉县高质量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省司法厅以法治扶贫、产业扶贫为两大重要抓手,以实现贫困村、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为两大帮扶目标,积极推行“以购代扶”的消费扶贫模式,扎扎实实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的定点扶贫工作。

五年来,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围绕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先后与甘孜州、凉山州等多地政府签订农副产品“以购代扶”协议12份,通过“订单式采购、电商平台采购、专门供应商采购、自主认购、零星采购”五种方式,累计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3650.98万元,采购生猪、鸡鸭、萝卜等2164万元,采购牛羊、土豆、卷心菜等896.4万元,采购核桃、花椒等福利用品165万元,组织干警自愿在云台村认购生猪100头价值56万元,开展“我在陇山有棵树”认捐活动,采购蜂蜜、腊肉、野生菌、猕猴桃等192万元,采购各类藏菊花177.58万元。

帮助藏区、彝区、革命老区2.6万贫困群众人均年增收800-3000元,让贫困群众鼓足了“钱袋子”,如期实现了高质量脱贫。特别是2019年,在甘孜州新龙县,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采购170.18万元,全县3个乡镇13个村171户直接受益(其中贫困户55户、非贫困户116户),全年实现户均增收8951.11元。在甘孜州白玉县,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采购562.95万元,全县6个乡镇36个贫困村516户贫困户直接受益,实现户均增收9145.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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