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评论㉟| 瞒报致疫情扩散,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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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0-02-05 10:56 48095

□ 李晓亮

为人处世,诚信至上,是历史证明,效率最高收益最大的社会行为准则。熟人社会,知根知底,尚且如此,如今高度分散的陌生人社会,要减少社会运行成本,更应信息公开透明,一切按规则行事。

特别当前抗疫大战,信息真实,精准定位,是疫情防控关键。但,最近一些极端案例,却让人不得不正视,某些恶意瞒报导致的严重社会危害。比如,昨儿一起刷屏案例,一位69岁老人隐瞒途经武汉返乡事实,多次在外活动,密切接触群众达100余人,医护人员30多名。让人愤慨的是,主诊医生和疾控中心人员多次询问是否有武汉、湖北等地接触史情况下,他仍然矢口否认。

这种恶意瞒报,致使一百多人密切接触,且可能疏于防护。若最终证实,导致恶性疫情扩散,就不是道德不诚信问题,而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了。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地方隐瞒、谎报、缓报疫情,或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是相互的,严重渎职,防控不力究刑责,那这种明明从疫区归来,且症状明显,面对一再询问却恶意瞒报,若造成疫情传播,后果严重,自然也不能轻饶。全面防疫,战时状态,确诊或高度疑似的疫情传播高危人群,有义务配合相关防控隔离要求。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专门提了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或瞒报等主观过失造成疫情扩散,情节严重的,一律按刑法究责。

此疫早被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三十多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举国严防,全面战疫,武汉、湖北等地更大规模封城。规格之高,代价之大,都不容有丝毫差池,岂容个别恶意瞒报毁损当前防控大势?

将心比心,前期因认知不到位,认为“不用说”,或个别地方“恐鄂”,导致“不敢说”,还情有可原。但在抗疫战持续深入,各式科普铺天盖地,地方人性化应对,也科学有序之后,还故意瞒报接触史,就不是蠢而是坏了。

本来防的是病毒而非病人。但恐慌扩大化,一些奇葩“污名”,也都是被这极端自私行为招来的。此举也如瘟疫,污染人心,吞噬信任,只会导致过度防范,以邻为壑的恶性循环。

知情不报,带病流窜,疫情传染,罪大恶极,绝不轻恕。所以,各地开始依法严惩震慑。天津、江西、浙江、广东、青海等都有因瞒报而被行拘,乃至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立案的。黑龙江则更进一步,直接明确,上不封顶,最高死刑。 

评论 16

  • 王者之心 2020-02-05

    隐瞒病情的,病好了就送进监狱待待吧

  • 朱迪 2020-02-05

    事关他人的生命安全,刻意隐瞒就是犯罪。

  • 米娜娜 2020-02-05

    最开始隐瞒的某地政府怎么办?难道真就“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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