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逼人房屋转让 5名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封面新闻 2018-12-11 16:08 40866

蒋跃 封面新闻记者 吴柳锋 图据警方

签订不合理借款合同,肆意认定违约行为,然后再索要高额违约金,干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侵占他人财物等勾当,层层设套,恶意索债。11日记者从四川茂县公安局获悉,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县局经过3个月缜密调查,辗转多地行程上千公里,警方成功打掉一个“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破获案件5起。

民警向记者介绍了案情经过。这个线索,最早是由县检察院提供。今年9月15日,县检察院移送举报朱某福恶意暴力放(收)贷的线索。接到举报后,茂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部署力量进行侦查。

民警先以受害人为线索展开外围调查,但是受害人因高利贷追债而背井离乡,到西藏、青海、贵州等地去务工,躲避高息暴力追债,由于担心报复打击,受害人不敢配合,为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阻力。另一方面,专案组对朱某福资金流转信息继续深入开展调查,各证据链逐渐形成。

10月中旬,在精心制定抓捕方案后,茂县公安局组织精干力量,分组奔赴成都、都江堰、马尔康、黑水等地,陆续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至此,一个分工明确、恶意实施敲诈勒索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经查明,2010年3月以来,朱某福纠集张某等4人以民间借贷为诱饵,与急需资金周转的受害人签订高息借条,当受害人逾期或者无力偿还虚高债务时,朱某福等人采取语言威胁、上门滋扰、胁迫重签虚高借条等软暴力手段,甚至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胁迫受害人按虚高金额的借条还款,或者签订《房屋土地转让合同》。

2010年10月,受害人段某以5000元月息的代价,在朱某福处高利借贷15万元。此后的三年中,段某某每月偿还朱某福5000元利息,后段某因无偿还能力,带家人外出务工躲债。2015年3月,段某之女向朱某福妻子账户转账10.5万元用于偿还高利贷。2016年11月的一天,朱某福、张某到段某家中将其住房门锁更换,张贴变卖房产告示,胁迫段某之妻还款6万元,还重新签订了6.5万元的借条。

2015年年底,受害人陈某因其酒店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向朱某福借款70多万元。至2018年1月,陈某先后数次向朱某福偿还本息共计110余万元。期间,朱某福等人单方面认定陈某违约,先后4次对他及其长子实施限制人身自由。强迫陈某重新签订148.78万元的借条,并用其酒店后一栋独立三合院作为抵押,承诺在43天内若未履行借款内容,该三合院全归朱某福所有。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福等5人已被茂县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执行逮捕,案件在进一步查证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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