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平:歪曲事实的传播必将自食其果

人民网 2018-12-14 12:13 36314

日前,某地产企业的13个自媒体公众号,同步发布了一篇名为《成都已被雾霾攻占了,幸好我在攀枝花》的商业广告推文。推文以偏概全,歪曲事实,用某一时段的数据作为成都大气环境的基本面,大肆渲染成都雾霾严重,同时不吝夸赞攀枝花自然资源,以此鼓动成都市民前往买房。

文章一经推送,成都网民炸了。为夸你的蓝,就抹黑我的天?为卖你的房,就诋毁我的城?城市并不是一个不能发声的“静物”,而是一个有机生命体,其背后是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市民。城市美誉度的每一点提升,都很不容易,都与居住其间的市民息息相关。就拿治霾来说,事实上,截至12月7日,成都已经收获235个优良天,追平去年全年优良天数,提前24天圆满完成优良天目标任务。这份蓝天保卫战的成绩单背后,是1600万成都人的艰辛努力。限行、限产、整改,有多少企业、多少市民为此付出了巨大努力。而今,一句轻飘飘的“攻占”,就把1600万人的付出给全部抹杀了。因而,成都网民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

据新闻报道,这一推文之所以出笼,是因为该企业在攀枝花的项目长期滞销,相关负责人压力大。城市与企业是共生共荣的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艰辛应该体谅,企业为了赢利作出的努力可以理解。然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表述,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一个用虚假广告包装的产品,怎能赢得受众信任?怎能收获良好传播效果?而且,用对所有市民的情感践踏来为自己的所谓“创意”买单,用对整个城市的随意诋毁来为自己的项目推广,这到底是在“做活”还是“作死”?

任何话语平台都不是法外之地。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2014年,“微信十条”明确要求微信公众账号要遵守法律法规和信息真实性。2016年,国家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制止虚假新闻的通知》,严禁网站不标注或虚假标注新闻来源,严禁道听途说编造新闻或凭猜测想象歪曲事实。上个月,国家网信办依法约谈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对各类网络乱象提出了严重警告。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任何煽动情绪、传播谣言、非法营销的负面能量都决不能任其在自媒体中泛滥。2016年,湖北利川某楼盘在重庆打出“重庆沦陷 利川坚守”、“重庆PM2.5 250”等广告语以促销,被重庆工商部门依法查处;2017年,斗鱼平台某主播在直播中恶意抹黑西安形象,被当地警方依法传唤。歪曲、诋毁成都大气环境现状的某地产企业的自媒体公众号,当然也不可能置身法外。12月6日下午,成都市网信办会同多部门对发布不实信息、传播网络谣言的自媒体账号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公开致歉,目前,涉事自媒体账号已发布道歉声明。

传播的底线就是法律的红线。只有每一个平台,每一个账号运营者,每一个网民,都自觉知法守法,才能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

评论 1

  • 三虎 2018-12-22

    成都越来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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