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 都江堰为“事实孤儿”点亮未来

封面新闻 2018-04-12 12:21 30878

封面新闻记者 赖芳杰 摄影报道

“谢谢大家关心,娃娃生活不用愁了。”4月11日,都江堰市10岁的“事实孤儿”小陈的外公,接过了首期15000元的救助金。这笔钱将用于小陈上学、生活等费用。

“事实孤儿”,这是一个尚未被社会广泛知晓的群体。他们的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患有精神病、重残、重病、正在服刑(3年以上)等,另一方未履行监护照料义务1年以上,抑或是非婚生、遭遗弃后被收养,导致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

如何持续关爱他们,让他们健康成长?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探索深化“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的衔接机制,整合该市新阶联、教育局、团市委等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救助力量,构筑“国家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的“多元共助”模式,努力为“事实孤儿”等未成年人提供教育、生活等多方面的帮助。

案例:外祖父靠捡垃圾 维系10岁男孩生活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宣传短片的形式,首次公布一名叫小陈的的救助对象。4年前,已离婚的小陈父亲肖某某与母亲陈某因一点琐事发生抓扯,肖某某愤怒之下持尖刀对小陈母亲陈某的背部、颈部、胸部连刺数刀,导致陈某当场死亡,案发后肖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如今小陈刚刚10岁,抚养他的外祖父和外祖母却已年迈70多岁了,一家人的生活来源仅靠外祖父微薄的社保收入和捡破烂维持最基本生活。

都江堰市新阶联通过前期到小陈家实地走访,到学校了解情况,制定了一个为期五年的针对性强的阶段性详细救助方案。首期筹集了能支持小陈一年期的教育、生活费用的资金,并通过每年持续救助直至其高中毕业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用来帮助“事实孤儿”小陈扬起梦想的风帆,给予其“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形成的关爱合力。努力通过沟通交流、经济扶持、心理抚慰等多种关爱,给予其“再生家庭”般的检察温情和社会关怀。

帮扶:建立衔接机制 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救助

在发布会上,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都江堰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都江堰市团市委、都江堰市妇女联合会、都江堰市民政局、都江堰市教育局、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会签《关于建立“事实孤儿”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形成检察机关和社会化救助共同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由检察机关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害等情形,通过诉讼无法得到赔偿且生活困难的“事实孤儿”等未成年人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事实孤儿”等未成年人,采取“平台式”分批次公布救助对象困难情况的方式,通报团市委、市教育局等单位,由市新阶联组织爱心企业家募集资金实行定向捐助,市团委、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妇联对符合相关帮扶救助关爱的“事实孤儿”等未成年人提供“绿色通道”,检察机关与相关单位之间互相配合,共同对因遭受刑事侵害或民事侵权造成生活困难的“事实孤儿”等未成年人给予精准帮扶救助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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