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团刚发车大妈便摔骨折 旅行社该不该担责?

封面新闻 2019-05-01 10:17 41296

封面新闻记者 邓丹 摄影报道

这个五一假期,自贡市民张玉华却只能躺在医院,看朋友们外出旅游晒照片,“如果我没受伤该多好,也能出去玩了。”

今年4月初,64岁的张玉华在阿坝州西部青年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自贡服务网点(自贡市自流井区同兴路382-384号的建华旅游自贡旗舰店)报名参加由该社组织的“三峡六日游 ”,出发当天,在未入座并系好安全带的情况下遭遇突然发车导致摔伤骨折。目前,张玉华住院治疗已花费5千多元,旅行社在垫付部分医药费后选择“置之不理”,让她陷入了旅游维权与身体疼痛的双重痛苦之中。

位于同兴路的该旅行社

上车未入座 六旬大妈摔骨折

4月10日一早,游客张玉华来到同心路的出发乘车点。等同行游客上车后,她最后来到大巴车第二层,看了看车上空位准备往第三排走去,此时汽车突然发动,意外就此发生。

事发时摔倒的地方有阶梯

游客郑水容当时就在附近,看到车子发动,她大声喊:“还有人没坐好…… ”随着汽车急刹,张玉华仰面摔倒在过道里,“摔倒的地方有个阶梯,背和腰都撞在上面。 ”

疼痛难忍的她当即向导游等提出去医院看病,并要求退团费或改期出游,但遭到拒绝,张玉华说,“旅行社说已发车产生了车费,退团就要扣我好几百块钱。”

住院治疗的游客张玉华

眼看还没出游就要损失这么多钱,经导游劝说,张玉华忍痛继续出游,“旅游时我几乎没去游玩,都在原地休息,中途去拿了一次药,还去了一次医院检查。”

结束旅行回自贡后,4月21日,张玉华发现腰背部疼痛加剧,便到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该院骨科副主任医师张祖君说,“患者由摔倒引起的主要是T4椎体压缩性骨折,T12棘突挫伤等,以及伤后卧床引起的下肢肌间静脉血栓。”

旅行社推责  一开始拒不垫付医药费

得知母亲张玉华住院后旅行社拒不垫付医药费,儿子邱先生很不解,便前往建华旅游质问:“为何发车时,司机及导游没在乘客落座清点人数和系上安全带后再出发?为何对她入院检查及改期旅游等合理要求置之不理,让她带伤出游?”对此,该旅行社负责人以公司规定称,乃游客中途换座,司机急刹导致跌伤,与旅行社无关,并表示仅负责意外保险报销部分,其余由游客自行承担。

面对邱先生投诉,自贡市旅游执法支队队长潘峰表示:“经各方了解,我们也没办法来判定到底是谁的责任,因此建议他们走仲裁,或者司法程序。”

后来,在自贡市旅游执法支队及自流井区新街市场监管所的介入下,旅行社才垫付3500元医疗费,此后以游客“过度治疗”为由,拒绝继续垫付。对此,主治医生张祖君说,“目前都是针对(伤者)摔倒引起的病症对症治疗,其他的老年病,比如腰椎间盘这些都未用药治疗。”

日前,封面新闻记者来到建华旅游门店,其负责人何晗称:“导游和司机说是乘客上车后私自与其他乘客换座导致摔倒,因车公司监控录像只保存7天,视频已被覆盖了,当时的情况,我们也不清楚。”对于治疗问题,另一负责人何家峰表示,“我们只能接受她在医院治疗由摔伤引起的费用,其他不能承担。”

事发旅行社

律师释法 旅行社与运输公司应担责

四川金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张平说,该起旅游纠纷,如旅行社、运输公司未尽到警示、告知等安全保障义务的均应承担责任。从合同纠纷来看,旅行社在未尽到对旅游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旅游者仅起诉旅行社的,裁判机关可以将运输公司追加为第三人。

张平说,旅游者选择请求运输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由运输公司承担责任。旅行社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此外,旅行社如已投保责任险的,旅游者因保险责任事故仅起诉旅行社的,裁判机关可应当事人的请求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不论案由是合同纠纷还是侵权纠纷,旅游者都可择一行使,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同时,双方对于医疗用药、医疗期限、医疗护理等医疗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进行因果关系(原因力)、过错程度等责任划分、(续医费等)损失认定。

同时,也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报团出游时莫要贪图低廉,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并考虑自身因素,加强安全防护,做到合理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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