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张起淮:任达华无辜遇刺,主办方和凶手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封面新闻 2019-07-21 13:49 34315

封面新闻记者 杜恩湖

7月20日,香港明星任达华,在广东中山出席某商业活动时,被一名男子持刀刺伤。当天下午5时,封面新闻记者从广东中山市第三医院获悉:行刺任达华嫌疑人陈某经医院专家诊断,存在精神障碍,俗称“妄想症”。

任达华的医药费该谁赔?精神损失费又该谁赔? 7月21日上午11时,封面新闻记者电话采访了王宝强的代理律师张起淮,对此事进行了解读。

张起淮首先表示:任达华在广东中山无辜遇刺,主办方和凶手的监护人都应承担赔偿任达华的责任。

张起淮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说:“首先,本次活动的主办方组织者,应该给参加商业活动的艺人投保,所以如果出现事故应先行由商业保险进行赔付。

其次,商业保险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的应由本次活动的组织者赔偿。除此之外,如果刺杀者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为精神病人,他本人如果为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虽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责令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还可以根据精神病人是否是从医院跑出来的,医护人员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如有过错则医院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陈某最终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张起淮表示,还需要经过一系例法定程序鉴定。但是,无论陈某最终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其本人或其监护人(若有)都需要对任达华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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