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全会精神⑨|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杨秀彬: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发展

川观新闻 2019-12-07 16:24 33872

川报观察记者 张明海 摄影 肖雨杨

12月7日,解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上,省委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厅厅长杨秀彬针对记者提问,就如何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做了解读。

杨秀彬表示,这一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推动发展的农村新型集体经济。

他介绍,目前我们的村大概有两类村,一类村是有经营性资产的村,这类村就要探索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另一类就是没有经营性资产的村,这类村就要建立村民合作社或者集体经济合作社。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也就是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按照省委《决定》和彭清华书记的讲话,至少要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首先要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是集体成员的不能享受权益,所以要确认身份。现在有些村的集体组织的成员很复杂,比如,有些死了没有收,嫁了没有退,新生的没有加,进城落了户也没有退,超生的没有入户,情况很复杂,所以这件事情必须历史的、实事求是的来进行确认和处理。

第二,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我们的村,过去是以队为基础,三级所有,记工分来分钱。现在叫村民小组。清产核资包括村组。通过清产核资,分清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什么?就是资源性资产,就是山水田林湖草,这就叫资源性资产。什么是经营性资产,就是财产性的资产。

第三,清产核资以后对经营性资产要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财产权,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对非经营性资产要进行登记,要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机制,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第四,通过登记赋码明确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清楚、管理民主的原则,建立完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构。有条件的,推行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确保集体组织发展方向不偏、性质不变。为什么《决定》中写了“有条件旳”这句话,不是所有的村书记都会搞经营,所以村的带头人的能力太重要了,我们要培养致富带头人,这特别重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履行好出资人职责,重点放到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增值,保障村民权益,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不宜提倡直接办公司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承包、租赁、参股、联营、股份合作等方式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

第五,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我们成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是全国第一家为全省服务的农村产权交易所。今后服务范围还可扩大。

第六,要加强监督,做到两个防止。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内部要防止少数人随意支配和侵占集体资产。在外部要防止不良工商资本侵吞稀释集体资产。所以这一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三权分置改革为重点,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的又一次革命,意义非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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