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金祝
高血压、糖尿病是重要的慢性疾病,在世界四大慢病中占有极高比重。
今年成都两会期间,成都市政协委员、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卫生健康处副处长李毅带来了一份相关的提案。他提出,将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疾病的特殊门诊“认定环节”下沉到有条件的社区医疗机构的建议。
据悉,成都从三级医疗机构至社区医疗机构均在参与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均可以办理特殊疾病门诊。《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就办理流程设置了“认定、治疗”两个环节,但规定“认定环节”要在“三级医疗机构或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并符合其他诊疗条件的机构完成,社区医疗机构只能待上述机构认定后参与治疗环节。
“这个规定当初的出发点是基于社区医疗机构技术水平有限而设置的。”李毅说,高血压、糖尿病属于常见的慢性疾病,临床上有相应的诊疗指南,从2013年至今已逾7年之久,尤其是经历了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创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等多轮“强基层”举措,及十三五基层医疗机构硬件提升后,目前成都绝大多数社区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已经能够对高血压、糖尿病进行准确诊断(认定)和规范治疗。
同时,他认为,把高血压、糖尿病特殊门诊认定环节把社区医疗机构排除在外不利于分级诊疗的落实。分级诊疗实施的目标就是要让大量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回归社区治疗和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特殊门诊认定环节放在“三级医疗机构或县级公立医院”,人为引导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极不利于分级诊疗落地。
因此,在他看来,要把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疾病特殊门诊办理过程中的“认定环节”要下放到符合条件的社区医疗机构。
李毅认为,这样将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多重便利。一是可以减去在办理特殊门诊时在“三级医院或县级公立医院”与社区医疗机构间的往返时间,更便民。二是有利于老百姓对社区医疗机构的信任和推动分级诊疗的落实,让大量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回到社区治疗,从而减轻医疗负担,更利民。三是可以促进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社区管理率提高,让社区卫生工作更实用。
评论 0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