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底稿|15岁少女被拐出逃又遭黄包车夫杀害 15年后凶手因基因排查落网判死缓 家属申请136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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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底稿 2021-02-19 15:25 44553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15年前发生在江西上饶的一起奸杀案,受害者雷某兰从贵州被拐卖至上饶仅仅不到半年时间,而凶手则是当地一名黄包车夫,作案后一直处于潜逃状态,被抓获时已年满65岁。

2005年3月,家在老家贵州省紫云县的雷某兰被同乡宋某贤、宋某敏,拐卖到上饶广丰区,给一户中年男子刘某旺做老婆。雷某兰在逃亡回家的途中,遇上了拉黄包车的曾某良,曾某良将其诱骗上车奸杀之后抛尸。

15年后,在一次基因比对排查中,曾某良的DNA被发现与2005年的那次强奸案现场男性遗留的精液相吻合。2020年6月9日,曾某良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之后,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某良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38065.5元丧葬费,

判决当天,死者家属当庭表示上诉,遭遇驳回。

之后,他们又继续提出上诉,2021年2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雷某兰姐姐雷月处获悉,他们的上诉收到了结果,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受理,将于3月9日在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

雷某兰生前与家人合影

黄包车夫诱奸花季少女潜逃15年

警方排查时淡定拉车

曾某良被警方抓获,源于一次基因库的信息采集工作。2020年6月3日,上饶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向广丰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反馈信息:在广丰区下溪街道官塘社区内,曾氏家族一名男性的生物检材,与“2005年3月26日强奸案”中现场遗留的生物检材相符,民警通过调查,曾某良有重大作案嫌疑。

彼时,曾某良已年满65岁。当民警找到他时,一开始他矢口否认自己与15年前的这起强奸案有关系,而他的家人也不相信,这样一个年近古稀之年的老人,怎么可能与强奸、诱骗等字眼联系在一起?

和当时的场景类似。据判决书披露,案发后,曾某良曾用电线将雷某兰捆绑,装入布袋推入河中,之后淡定地拉着自己的三轮车上路,当地公安局在对这起强奸案立案侦查时,曾拿着雷某兰的照片,挨家挨户地询问周围的村民是否认识以及知情。

当办案人员将雷某兰的尸体照片拿到曾某良眼前时,他并未有所触动,而是拿着照片看了一下,连说“不认识,这个人没见过。”其不敢承认是自己做的事情,就否认了与案件有关系。

这之后,曾某良并未选择“隐姓埋名”,而是继续自己的黄包车夫生意。而雷某兰,因为在当地没有熟识的人,身份信息也尚不明确,导致案件缺乏一些关键性证据,侦查工作一再陷入停滞阶段,直到15年后的基因比对。

开庭通知

受害者被查出系被拐卖少女

多次离家出走 在1500公里后逃亡遇害

在案发地,其实不少村民都不认识雷某兰,他们只知道受害女子是当地一户村民刘某旺“新婚”不久的老婆,名叫“小兰”,头脑有些不清醒,平时刘某旺出门时,都会将小兰关在家中。

至于小兰来自哪里,又是如何到的这个地方,村民们也没有过多询问。2005年3月24日,刘某旺接到消息,一直待在家里的小兰,突然跑了,刘某旺赶紧往家中赶,发现不光小兰不见了,包括小兰本人的衣服裤子、日常生活用品等都不在了。

刘某旺知道,小兰这是离家出走了。刘某旺找到当时的“介绍人”,询问此事的解决办法并赶紧寻人。

而在小兰的家乡,贵州省紫云县板当镇,寻人的工作也一直没有停止。在雷月眼里,雷某兰离家时年仅15岁,虽然从小学习不好,但是最受父母的疼爱。雷某兰生于1989年4月,是贵州省紫云县板当镇人,雷家有三兄妹,在雷月看来,与自己相比,家里的这个小妹是长得最漂亮的。

“她头脑就是有些不清晰,时而疯狂时而冷静。”雷月回忆,妹妹雷某兰原本是准备给邻村一家胡姓村民做儿媳妇,却不料在胡家遭到胡母殴打,住了一段时间后逃走,“我父亲把她接了回来,但是隔了两天,就又跑了。”

2004年农历12月,雷某兰突然失踪,她给家人打过一次电话,让父亲不要去找她,之后再无音讯,几个月后,雷某兰被同乡宋某贤、宋某敏,拐卖到了上饶市广丰区,这期间,雷家人曾找过紫云县当地派出所报案,但并未立案。

2005年4月4日,当地传来一些雷某兰的消息。雷某兰父亲雷某全听邻居说,在紫云县板当派出所有一张女性死者照片,死者可能姓雷。雷某全辨认后,确认照片上的女性死者正是其失踪数月的小女儿雷某兰,“当时我女儿离家时身高160cm左右,偏瘦,右脸颊有一颗黑痣,离家时带着粉红色的夹克衫。”照片上的人虽是黑白色,但五官和样貌特征都与雷某兰相符。

而正是因为这次辨认,女尸才有了确切的身份,但雷某兰为何溺亡于河中以及凶手是谁,却变成了一个谜团,即便上饶警方张贴了悬赏通告,但案件侦查工作却再无下文。

判决书

家属不服一审死缓判决

上诉遭驳回后江西高院再立案受理

2020年6月9日,曾某良被抓获,整个审讯过程,长达数月时间,其后他终于如实供述了当年实施强奸犯罪的事实,次日则被刑事拘留。2020年9月28日,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以曾某良犯强奸罪一案,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月11日,上饶中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记者注意到,在这次庭审中,检察院认为曾某良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雷某兰窒息死亡,之后又对尸体进行猥亵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雷家人以及代理律师也提出包括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在内的各项共计45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费用。

曾某良虽然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但他辩称,自己记得案发当日被害人带了两个包而不是三个包。曾某良以及辩护人认为,当年曾某良实施强奸行为时,也并不知道雷某兰是未成年人,且捂住被害人的口鼻,属于疏忽大意,归案后还能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加上如今曾某良还是一位年满65岁的老人,希望能够从轻处罚。

2020年12月30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曾某良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38065.5元丧葬费,驳回家属的其它诉讼请求。

对此,雷家人不服一审判决,当庭表示上诉。他们第一次提请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遭遇了驳回,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定罪量刑准确,决定不予支持抗诉。

之后,雷家人和代理律师又继续提交新的证据材料和申诉意见,并向更高一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2021年2月18日,雷月接到来自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短信答复,江西高院已经受理曾某良强奸罪一案【(2021)赣刑终50号】,将于2021年3月9日上午九点,在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

雷月告诉记者,对于这次二审开庭,他们已经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请求法院判决曾某良死刑立即执行,并赔偿包括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在内共计1364802.10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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