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分支机构也冠名“全国”?国家出政策禁止了

封面新闻 2018-06-25 14:47 33905

封面新闻讯(记者 曹菲)现在一不小心就会遇到“全国”“中国”冠头的组织,再一了解才发现,其实仅仅就是一个社会组织分支机构。民政部对这个出政策禁止了。6月25日,民政部发布《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严格依规审核社会组织名称,并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名称管理自查工作,社会组织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禁止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

民政部在通知中提到,目前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社会组织名称未冠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有的地方社会组织名称擅自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甚至“亚洲”、“世界”等字样;有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使用不规范等。

今后,各级民政机构将重点查处社会组织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违规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开展活动未冠有所属社会组织名称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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