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操办婚宴 成都新津县一村干部受处分

封面新闻 2018-06-22 20:14 34822

封面新闻记者 陈静

6月22日,成都新津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7年10月9日,安西镇永丰村村委会主任何远红向安西镇纪委填报《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表》,拟于2017年10月22日为女儿何某操办结婚宴席,参加总人数490人,承诺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规模,不大操大办,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2017年10月22日中午,何远红在安西镇安西村渔家小院置办女儿婚宴宴席宴请宾客,实际置办53桌,约530人参加,超出报告的参加总人数及规模。在此过程中,何远红违规收受属于管理服务对象的17名村(组)干部以及在永丰村辖区内的企业业主宋某某、杨某某等人礼金共计7000元。何远红身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2018年6月11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退还。

新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何远红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宴并收受下属和服务对象礼金,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该问题的查处反映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抱侥幸心理,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触碰纪律红线,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坚持不懈反复抓,抓反复,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管,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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