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深镜丨均龄8岁男团出道? 家长回应:孩子原意是去表演 参团是素质教育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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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深镜 2021-08-24 16:36 144805

封面新闻记者 荀超 闫雯雯 徐语杨

8月24日,一个名叫“天府少年团”的男子偶像团体冲上热搜,引发关注的真正原因是,这个团体由7位小男孩组成,于8月20日晚正式出道,在成都线下举办出道发布会,并发布了全新的组合单曲。

据了解,这个组合由7名男孩组成,成员的平均年龄只有8岁,最小的7岁,最大的也仅有11岁。有评论指出:“8岁便踏入娱乐圈,天府少年团的出道让人们感到惊诧的同时,也再一次将偶像低龄化的问题摆在人们面前。”

天府少年团所属公司则发表声明:“天府少年团正式更名为熊猫少儿艺术团,不做饭圈文化,没有资本运作,我们就是同一群热爱唱歌跳舞的孩子们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封面新闻记者相继采访了经纪公司、家长以及各方面,了解到这个少年团所属的国际背景的亚洲星空娱乐集团其实才注册满一个月。

“亚洲星空娱乐”:注册刚满月 地址为一家贸易公司

据悉,这个叫做“天府少年团”的团体其经纪公司为“ASE亚洲星空娱乐”。该公司今年2月发布的一则微博简介上是这样描述:“亚洲星空娱乐集团Asia Starry Sky Group是一家国际化娱乐公司,于泰国曼谷、中国北京、成都、广州设立办公室,韩国设立办事处,是国家版权交易中心音乐产业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主营业务为练习生育成,艺人经济,演出活动策划执行、明星代理、综艺节目制作、泰国影视剧制作及版权贸易、泰语翻译及泰语字幕组等。”

这段介绍让人很容易联想到其公司的国际背景,拥有泰国娱乐公司的资源,但经过封面新闻的一番调查事实并非如此。

封面新闻记者在泰国公司登记的网站上寻找了所谓的“Asia Starry Sky Group”,发现泰国并没有这样一个“集团公司”,与“Asia Starry Sky”相关联的公司有一家叫做“ASIA STARRY SKY ENTERTAINMENT CO., LTD.”的确是文化和娱乐等领域的公司,其登记的经营活动是:“在泰国和海外进行商业招募、训练艺术家,模特、演员、名流经纪人”,经营种类是“经济公司以及拍摄”。

有意思的是,虽然该公司在2月就已经宣告该公司是一家泰国的国际化娱乐公司,但是这家公司的注册时间却很短。根据公司登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可以看到,该公司的注册时间是2021年7月12日,也就是正式成立时间到目前还不到1个半月,而注册资本仅为20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39.13万元。

根据该公司的注册资料,封面新闻记者找到了该公司的地址。该公司的地址位于曼谷市中心的一个富人区,但记者却发现该地址门前的公司名称却是一家从事贸易的机构。记者在曼谷的友人也向记者确认,“从来也没听说过这个公司”。

经纪公司回应:纯本土公司,ASE只是品牌名字,有泰国的资源

封面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ASE亚洲星空娱乐负责人孙先生,他向记者独家回应道:首先我们不是皮包公司,我们有合理合法合规的办公场所和经营项目。至于泰国方面,是因为我们有泰国的资源:“因为公司它都有一个品牌名字和行政主体名字,ASE只是品牌名字,一个对外的名字,实际上成都公司的主体是没有任何外资的,就是一个纯纯粹粹的中国的本土公司。”

面对质疑公司是否有培训资质的问题,孙先生表示:“这个是真的没有,因为我们正在申请当中,但是我们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是没有开展培训业务的,我们也没有投入市场化来大量的去招商去运作。我们现在孩子只是我们在排练,而且我们也是公司自己来承担这些运营成本,所以也不存在所谓的什么不合法的情况。”

对话负责人孙先生:孩子们都是选拔上来的 没收报名费 也没有任何商业活动

封面新闻:网友们不太理解,为什么这些适龄孩子不去好好学习,而是被当做了赚钱工具?

孙先生:我觉得这个是非常不负责任,这种说法就很无稽之谈。说我是把孩子当作赚钱的工具,他没有提供任何的证据,首先我们没有做过任何的商业行为,我们没有去做过什么代言,也没有做过什么商业演出,我也没有把孩子包装成一个商业明星。

封面新闻:那么问题是出在哪儿了?

孙先生:我们使用这个词,初衷是希望踏上一条真正的、去推动我们传统的天府文化传播的一个新的征程。孩子们站在这样一个舞台上,也是代表他们一个新的阶段,因为接下来我们要做一系列的推广天府文化的事情。包括作品、活动,都是跟推广天府文化、民族传统文化息息相关的。

封面新闻:网友说这个团的孩子“平均年龄仅8岁”

孙先生:首先,我们没有做商业用途。7岁8岁的孩子,哪一个孩子的家长不想让他去报一个课外班,学习声乐、舞蹈、乐器呢?都是从孩子开始培养的,只是说我们给孩子提供了一个更专业的舞台,让他们去学习更强大的更专业的知识。而且很多传统文化,目前在孩子们的世界里已经缺失了。在孩子们更小的阶段让他们去接触优秀的传统文化,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只是网友们误解了,认为我们把孩子们推入到一个商业市场,让他们马上去变现,马上去投入商业运作。其实是没有的。

封面新闻:孩子是如何进行选拔的,要交报名费吗?培训了多久?

孙先生:他们没有交报名费,当时我们在成都做了两场海选,目前7名小团员都是培训机构推荐、或者家长看到报名通知后自己报名,然后由公司选拔上来的。从报名、到选拔再到现在的各种宣传制作,公司没有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封面新闻:那么你们的公司如何赚钱,如何收回成本?

孙先生:首先我们自己是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我们本来还有一些演出,我们也跟很多艺人要合作一些商业的项目,这个是我们自己可以盈利的地方。我们接下来想去做一个培训中心,这个中心现在还在筹备当中,还没有正式投入商业化的运作。

封面新闻:目前家长的诉求是什么?

孙先生:我们每天都与家长沟通,现在为了保护这些孩子,把所有网络上的这些舆论信息都是屏蔽了,孩子们都不知道。家长是非常信任我们的。现在家长其实是有一些焦虑的,我们也在给家长做一些安抚,因为现在除了网上的负面声音,昨天开始还出现到我们的训练室去骚扰孩子的现象,我们现在也已经报警处理了,也希望去维护我们孩子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也会去搬到一个更隐蔽的地方,让他们去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下再学习。

封面新闻:他们的训练时长有规定吗?

孙先生:我们在暑假的时候给他们安排了不少的训练,但是会根据孩子自身情况,不会去进行很大强度的训练。4月份开始,因为那个时候还在读书,就是周末半天的时间到我们这边来做排练做学习。

孩子家长回应:孩子的原意只是去表演 目前已经受到骚扰,很有负担

24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采访到了一位“出道”小团员的家长,她表示,自己确实没交过培训费用,“都是公司花钱投入。”该家长称,自己孩子此前一直在练习体育,一次偶然发现孩子在音乐上有些天赋后,就经过推荐报名参加了海选。“看到孩子成功选上了,我们做家长的也都很开心,因为孩子自己本身喜欢唱跳和演出,他有这个梦想,有天赋,那我们家长肯定是支持的态度。”

但随着事件的发酵,一些负面的评论相继出现。“可能大家这个时候比较敏感,一提出道就觉得不好,感觉马上就要拉孩子出去挣钱,其实根本不是这个样子的。”该家长承认,公司整体的包装和操作确不当,例如发布会采用“出道”字眼,以及现场应援灯牌使用不当等情况。“但我们所有的训练都是放学以后去练的,就跟其他训练班一样,没有耽误过一节课。周末也是在完成学业的基础上去做这个事情。其实我对学习看得比较重,这是一辈子的东西。”

在这位家长看来,孩子参与男团训练,是素质教育的一部分,“天府少年团”就像孩子们业余的兴趣班一样,“个人觉得公司可能不应该用‘出道’来形容这件事情,反而让大家完全都想偏了。但对孩子来说,他并不知道‘出道’是什么意思,对他来说这就是一个表演,在舞台上好好的呈现自己这一段时间的成果。作为家长,我也一直注意引导孩子,从来也没有给孩子灌输要去当明星,只是去学习一些新的业余爱好。孩子学习几个月后确实有了很大的进步,不管是对自我的要求上,还是学习上,他的个人技能、待人接物也有了明显的进步,包括我身边朋友都能看到他的进步。”

该家长透露,目前孩子已经开始受到一些自媒体或者某些娱乐团体粉丝的骚扰,也给他们带来了很大负担。该家长希望事件能尽快平息,让孩子们能正常上课和学习。“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真正网络上所有的东西都是不是最真实的,就真的不是最真实的那一面,也不是我们整个事情的初衷,都是完全是被曲解了的。”

成团现场直击:主要是才艺展示 但也有“练习生”的感觉

8月20日,天府少年团出道仪式在成都举行。主办方邀请到文娱行业嘉宾、孩子家长、媒体及粉丝出席了出道发布会。一位去到现场“亲友团”观众A某告诉记者,出道发布会现场在某文创公园内的一个音乐现场,场地外布置有出道的7名孩子的海报,还有很多粉丝和家长做的横幅、应援物等等。

应援团和粉丝坐在后排,“有孩子们的家长,还有些小朋友,可能是邀请过来的同学之类的,其他都是粉丝。”应援团全程举着灯牌,灯牌上是出道的几位孩子的名字,“每当小朋友要表演了,下面就会呼喊,给自己喜爱的孩子应援加油。”

活动现场主要是孩子们的才艺展示,例如唱歌、跳舞、乐器等表演。A某还提到,孩子们很有礼貌,但确实有按照“偶像”、“练习生”的模式去培养的感觉。“比如他们在舞台的站姿,就和综艺里练习生的姿势一模一样,双手放前面那种,还会90度鞠躬说‘谢谢’。”

律师说法:文艺体育工种经批准可以录用未成年人,但不得耽误正常文化教育学习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作人林小明表示:“八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岁以上十四岁以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水平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录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工,但是有些文艺体育工种经过批准以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是可以录用未成年人的,但不得耽误其正常的文化教育学习。”

在林律师看来,“这种八岁的用工现象若没有经过批准则属于应当被禁止的行为,即便其从事着公益表演性质的演出也不符合规定。如果用工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并且尊重了八岁以上未成年人自身的意愿,没有损害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以及身体健康,还是可以进行相应表演活动。”而对于训练时长,则“应该以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为准,同时应当适合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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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3

  • 兔兔藤藤 2021-08-24

    [耍酷]

  • 李玉泉 2021-08-24

    少年强则中国强

  • 汐止 2021-08-24

    慢一点、稳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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