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熟人!趁人不注意 供货商送货时修改货单骗钱

封面新闻 2018-05-23 18:10 34399

封面新闻讯(蒋波 记者 田雪皎 王祥龙)利用货主不备之际,供货商暗中调换收货单据,通过篡改货物数量,每次多收取1000余元,仅一家货主被诈骗3万余元。5月23日,资阳市乐至警方通报称,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丘某。

嫌疑人送货车辆。

2018年4月19日上午,家住乐至县城区的副食品批发店老板王大姐像往常一样在店内忙着生意。这时,平时一直给王大姐送货的供货商丘某给王大姐送来了价值9300余元的货物。看到王大姐正在店内忙碌,丘某便主动帮助李大姐将货物从车上卸了下来。平时每次都是丘某先将货物送到店上交由李大姐签收后,再凭签收货单收取货款。

5月9日上午,供货商丘某像往常一样来到王大姐店上收取货款,由于是长期合作关系,王大姐便没有细致核查清楚货单上的货物情况,就在收货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按货单上的金额结了货款。

丘某走后,王大姐在货物进行清点时,突然发现货单上列出的好几样货物自己的仓库里并没有收到,而且自己也并没有预订。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会是供货商弄错了吧还是供货商有意制造的虚假货单?为了证实自己的怀疑,王大姐立即将前几回供货商丘某送来的货单进行检查,发现都存在类似的情况,货单上列出的货物比实际的货物多出了许多,而且上面的签名也不是自己的。发现自己被骗后,王大姐立即向乐至县公安局工业集中发展园区派出所报了警。

嫌疑人哥哥替嫌疑人向受害人返还损失现金

接到报警后,工业集中发展园区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通过询问受害人和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发现,供货商丘某到受害人王大姐店上收取货款时,趁王大姐不备之际,迅速换掉实际收货单并将事先制作好的比实际价格多的收货单交由王大姐付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对嫌疑人丘某进行了深入调查。最终,5月19日,办案民警在犯罪嫌疑人丘某租住的房屋内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丘某对其在乐至、眉山等地利用送货上门之际,趁受害人不备之时调换收货单骗取货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受害人王大姐被骗的货款已由嫌疑人的哥哥垫付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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