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父母去世后,姐姐是否应该抚养未成年的弟弟?清明小长假,电影《我的姐姐》正在上映。影片中父母车祸身亡,留下成年的姐姐安然和未成年的弟弟。影片播出后,姐姐是否必须抚养上大学之后才出生的弟弟,引发网友广泛讨论。
电影《我的姐姐》剧照
父母去世后,姐姐是否能够成为监护人?是否应该抚养未成年的弟弟?4月7日,川观新闻记者小铭查阅了《民法典》相关规定和采访了四川瑞利恒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海涛。
外祖父母、父母去世后 姐姐为法定监护人
小铭查阅《民法典》后发现,《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电影中,安然的父母均不幸去世,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去世后的话,那安然就是弟弟的法定监护人。
电影《我的姐姐》
能否送养给他人进行抚养 ?是可以的
如果想去外地发展 ,安然是否可以签订送养协议,委托他人对弟弟进行抚养?
“从法律上来说是可以的。”唐海涛告诉小铭,在父母去世以后,安然就是弟弟的唯一监护人。这种法定监护的义务,是不能够自己单独主动去放弃的。如果放弃了以后,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甚至可以构成刑法上的这个遗弃犯罪。
但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在电影中,父母不幸身亡弟弟成为了孤儿,姐姐就是孤儿的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确确实实存在收养能力不是很足,又有送养的意愿下的情况,唐海涛认为觉得是可以把弟弟送去其他有条件的家庭中进行抚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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