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我的姐姐”!20岁女孩养3个弟妹压力太大跳河自杀 连线救人民警:一直尽全力安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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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1-04-07 17:28 74670

封面新闻记者 吴德玉 荀超

父母去世姐姐是否必须抚养幼弟?这一话题随着电影《我的姐姐》的热映,成为焦点。

但是,现实比影视剧更残酷。

据杭州媒体报道:近日,一女子跳河轻生,杭州下城区东新派出所民警邱昌明带领辅警,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桥下跑去,为了抄近路,两人直接从护栏翻了过去。最终在群众的帮助下,二人将女子成功救了上来。据了解,轻生女子今年20岁,父母离异,她十几岁就出来打工,养活两个妹妹一个弟弟,不堪重负,已不是第一次有轻生念头。

4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相继联系了采写此新闻的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通讯员刘文逸和救助民警邱昌明,据了解,女孩刚救上来的时候,情绪不是很稳定,大家都在尽全力安慰她。

52岁民警英勇跨栏救回轻生女孩,背后故事让人辛酸

“现实版我的姐姐”引发全网关注,4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到当事民警邱昌明。“当接到有人落水的警情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人命关天,什么也顾不上了只想着赶紧先把人救上来。”他回忆,女孩被送到医院之后,情绪逐渐平复下来,并对他述说了自己情况。她这次想不开,主要是因为生活压力太大。

时间回到3月23日上午9点33分,杭州下城区东新派出所接到一位热心市民的报警电话:“我在西联桥走路,有一个女的跳河了!已经晕在水里了……”接警后,民警邱昌明立即带着辅警火速赶往现场。到了桥边,他发现河面上一名身穿蓝色上衣、浅色牛仔裤的女子,在河面上漂浮着,半个身子泡在水里。救人心切的邱警官,为了抄近路,带着辅警直接从大桥的护栏翻了过去。幸好女子所在的位置靠近岸边,在群众的帮助下,二人连拉带拽终于将女子成功救了上来。

随后,邱警官跟随救护车一同前往医院。所幸救援及时,经初步检查该女子并无大碍。经了解,该女子姓刘,云南人,今年20岁。为了安抚女子,邱警官立马开启“老父亲”模式,跟她唠家常。慢慢地,情绪逐渐稳定的小刘,开始讲述自己的情况。她说,父母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家里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她一个人的肩膀,她十几岁就出来打工养活弟妹。

“其实我已经不止一次想过自杀了......”小刘一边哭着一边将双手拿出来给邱警官看,两只手腕上数十道割痕令人触目惊心。这让邱警官心疼不已,他一边安慰一边鼓励她要珍惜生命,“家里困难,只要你去想办法,按照你的能力去赚到相应的钱,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没有过不去的坎,好不好?不要轻易的把自己的生命不当回事,生命只有一次,所以一定要珍惜……”

在医院,邱警官安慰女孩要积极面对生活,建立自强自信的心态,勇于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女孩听了邱警官的劝慰心情平复了很多,并表示自己以后不会再这么冲动,随后也对他表达了自己感谢。

据了解,52岁的邱警官曾于1989年入伍,2006年转业后一直当警察到现在。此次救人的过程中,患有严重腰椎间盘突出的邱昌明,从大桥护栏翻过去时,因为腰部吃不住力,还重重摔在了地上,之后他仍迅速站了起来冲向河边救人。“腰椎间盘是老毛病了,当时摔了之后虽然有些不适,但是养了几天已经缓解了很多。”

当事通讯员、救人民警:一直尽全力去安慰她

女孩目前身体状况如何?是否与她的父母取得联系?有网友提出想捐款,希望能尽自己一份力。

对此,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相关人士。

“这个女孩刚救上来的时候,情绪不是很稳定,她前面也有多次想不开的时候,现在好不容易稳定下来了,希望不要再扩展下去,她本身也不愿意多谈。”出于保护女孩的角度,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通讯员刘文逸希望大家不要去打扰这位女孩。“邱警官救人上来之后,就一直尽全力去安慰她。我们警察也会尽力做到我们能做的,目前就到这里吧。”

网友心疼“现实版我的姐姐”:她真的太累了

电影《我的姐姐》的热映,“父母去世姐姐是否必须抚养幼弟?”这一话题引爆全网,但片中女孩面对的是父母双亡的惨境,相比较而言,这位“现实版姐姐”却因为父母离异去要面对如此残酷的生活压力,而且不只一个弟妹。

“父母离婚不养孩子,还生那么多,让一个才十几岁的女孩子就要养弟妹,真不配做父母。”

“她真的太累了…”“救了她的命却救不了她的急,解决不了她生活的压力,她依然没有活下去的勇气和动力啊。”

“哥哥姐姐都不应该这样牺牲,这个里面的姐姐活着依然是打工挣钱养弟妹,没有解脱的办法,而且普通人养一个孩子都艰难,何况一个20岁的女孩负责三孩子的吃喝拉撒,根本不可能啊,要钱的。她自己又能挣多少钱,下班了还得给弟妹洗衣服做饭,不自杀也得把自己累死。”

“20岁,自己都养不起的年龄要养四个人。”

女孩的遭遇引发全网关注。

《我的姐姐》电影海报

律师说法:即便父母离异,仍是子女法定监护人

“父母离异凭什么不养自己生的孩子?”“她可以不养弟弟妹妹吗?”这是大家最关心的话题。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根据这个女孩的遭遇,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便父母双方离异,仍然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应当担负起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的义务,这种法定义务不因离异或者再婚而免除。当然,如果父母没有抚养能力,那么作为成年的姐姐具有相应的监护能力的话,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担任未成年弟妹的监护责任,履行相应的扶养,教育和保护弟弟妹妹的责任。当然这种责任在弟妹成年了或者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可以独立生活就可以不再照顾。”

林小明律师认为:“还应该看除了父母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具有监护能力,比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有没有相应的抚养能力,如果有也应当要求他们承担一定责任。同时,也可以向民政或其他社会福利部门等机构求助。总之一句话,若父母本身具有扶养子女的能力,无论是否离异或重组家庭,其都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具有法定的监护职责,而不能转嫁给其他成年子女。如果父母不履行法定义务和职责,未成年的监护人可以以未成年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父母履行其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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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m501706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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