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速交警独立侦办刑案 严重超员的要小心了

封面新闻 2018-04-26 22:35 32571

封面新闻讯(记者 吴柳锋 见习记者 韩雨霁)4月25日上午,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和双流区法院各一审宣判了一起危险驾驶案。2名驾驶营运车辆的司机因严重超员行为被判有罪。两起案件有标签意义,均由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侦办,这是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自成立以来,独立侦办的首批刑事案件。

“高速交警独立侦办刑事案件,对于维护高速公路良好治安秩序,提高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秩序都有着重要意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去年7月,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一至六支队(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至六分局)正式组建成立。新成立的高速公路公安局最明显的变化是,开始承担着对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部分犯罪行为的刑事管辖权。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稳步推进落实高速公路公安局各项职责,省公安厅决定由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先行试点办理部分刑事治安案件,管辖发生在高速公路范围内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破坏交通设施、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妨害公务、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等10类刑事犯罪案件。

据记者了解,此前高速公路范围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是由属地公安机关办理,而高速交警负责先期处置。例如高速公路一支队一大队负责管辖成渝高速成都至简阳段。如果在简阳段发生刑事案件,就需要简阳公安机关侦办;如果案件发生在龙泉驿区,就需要龙泉驿区公安机关侦办。“由于高速公路特殊的地理环境,按行政区划管辖刑事案件不利于高速公路内刑事案件的侦办。”一名曾参与刑事案件侦办的高速交警告诉记者,成立高速公路公安局后,增加部分刑事治安案件管辖职能,特别是对涉及高速公路以内交通秩序和交通事故处理的刑事案件予以专门打击、处理,是当前全方面提高高速公路治安防控水平和保障安全通行的必然要求。

目前,高速公路一分局成立了案件侦查大队,已经着手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对高速公路范围内的部分刑事案件进行专门打击,终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保障高速公路良好治安秩序,全方位提高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近期一支队在省公安厅部署的“夏安”行动中查获多起商务车、面包车超员违法行为,对于严重超员并有偿客运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立案侦查,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查获的酒驾、毒驾等可能涉嫌治安刑事案件的,将予以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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