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 四川省科技厅等七部门印发改进科技评价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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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1-03-29 18:15 33454

封面新闻记者 杨晨

3月29日,记者从四川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获悉,为进一步改进四川省科技评价体系,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科技厅、省新闻出版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四川省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具体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并于近日正式印发。

在科技活动分类考核评价方面,《措施》明确了要强化对各类科技活动的分类考核评价,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不把论文(代表作)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或主要的评价依据。

对于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支撑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的效果、代表性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类科技活动,注重评价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和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新诊疗方案、临床指南/规范、科学数据、科技报告、软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以及在解决制约产业创新、民生改善与社会进步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中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培育形成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产品和高端产业,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方面的作用和效益,不把论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在优化省级科技项目评审评价上,对于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科技创新人才类项目、省社科高水平研究团队,重点评价其成果的原创性与先进性,不把论文数量多少作为项目申报、绩效考核的唯一指标。

对于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和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措施》指出将突出学术或技术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产业集聚及结构优化能力、可持续发展、创新管理能力和成效、服务绩效等,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估依据和考核指标。

此外,在完善省级科技奖励评审方面,四川将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以下简称“三类高质量论文”)。上述期刊、学术会议的具体范围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本着少而精的原则确定。

其中,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参照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确定;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结合学科或技术领域选定。发挥同行评议在高质量成果考核评价中的作用。

为强化科技评价监督检查,相关单位要加强论文发表署名管理。其中就明确了要按照对科研成果的学术贡献大小据实署名和排序,反对无实质学术贡献者“挂名”。对论文无实质学术贡献仍然“挂名”的,要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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