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硼酸让酿皮有嚼劲 多人生产销售有毒食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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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1-03-15 22:48 46533

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甘肃 张掖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每年接待旅游人数达3000万人次。酿皮作为西北地区最受欢迎的特色名小吃之一,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近日,最高检发布一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就和这种小吃有关,多人因在酿皮中添加硼酸,被处以刑罚。

2019年6月至8月,为了使制作的酿皮吃起来有劲道,且易于长时间保存,张某等5人在加工酿皮的面粉中添加了“强筋王”、“增筋剂”等非食用物质。经甘肃省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上述人生产、销售的酿皮中硼酸含量分别达到3966.74mg/kg、1260.95mg/kg、575mg/kg、556.02mg/kg和369.71mg/kg。

张某、田某、陈某某、赵某某、何某某均系在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从事酿皮生产加工及销售的人员。2020年2月12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等5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6月10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张某、陈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至六个月的刑期,并处2万元至1万元的罚金。2020年6月24日,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赵某政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一审判决已生效。

在酿皮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予以严惩。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根据2008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硼酸被禁止在食品中添加。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专家提供的文献资料,反复食用小剂量硼酸可能导致人体慢性中毒,出现厌食、乏力、精神错乱、皮炎、秃发、月经紊乱等症状,严重的会导致死亡,对人体具有极大危害性。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将该系列案件挂牌督办,加强指导。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对涉案5人全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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