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罗之飏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事项的通告,明确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四川省范围内,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邮寄申报的接收税务机关
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四川指定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成华区税务局负责受理全省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业务。
邮寄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55号307办公室
邮寄收件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工作组
邮政编码:610051
联系电话:02860226133
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
纳税人选择办理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
(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
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二)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三)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六)纳税人重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七)纳税人有按规定可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取相关办税指南和申报表单:
(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个人所得税专区表单下载栏目下载。
(二)就近办税服务厅领取。
申报时间
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简称邮政EMS)邮寄给本通告指定的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并妥善保存邮件号以备查询,邮寄费用由纳税人自行承担。邮寄申报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日期为准。
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邮寄申报后涉及年度汇算应补税或者退税的,纳税人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网上办理或者到汇算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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