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园区实行星级认定,四川出台现代林(草)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川观新闻 2021-02-23 12:06 32279

川观新闻记者 王代强

为充分发挥省级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构建现代林草产业体系,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现代林(草)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省级园区实行星级认定,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3个等次。

根据《办法》,省级园区认定范围包括木本油料园区、林草中药材园区、花卉园区、草业园区及其他特色林(草)业园区,竹产业园区管理办法另行制定。“星级越高表示建设管理水平越高,发展质量越好。”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省级园区认定管理工作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按照自愿申报、严格评分、择优认定、动态管理的原则依规进行,确保建设质量和示范带动效应。

《办法》明确,省级园区的名称原则上按“县(市、区)名称+主导产业+现代林(草)业园区”的程式规范。按照产业导向、支撑有力、正向激励的原则,省级园区认定共设基地建设、设施装备、产品加工、新业态培育、绿色生产、品牌建设、科技支撑、组织方式、保障措施9个方面的18个指标。

认定程序上,《办法》明确,市(州)林草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市(州)级林(草)业园区认定工作,并于每年11月底前,择优向省林草局推荐纳入省级园区培育范畴。省林草局直属单位创建的园区可直接向省林草局申报。省林草局成立园区认定评审专家组,于每年12月底前组织评审,按照每年拟认定省级园区数量的1:1.5比例确定培育名单。

上述负责人介绍,纳入培育范围的园区,经过培育,自评达到省级园区标准的,可向省林草局申报省级园区评选。省林草局在收到申报推荐材料后,次年1月底前组织开展实地查验和评分,根据得分排名,提出拟认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省级园区建议名单,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公示无异议,报省政府命名授牌。每年认定省级星级园区数量由省林草局会同财政厅研究确定。

《办法》明确,对认定的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省级园区,分别给予2000万元、1500万元和1000万元奖补。对纳入省级培育的园区,给予一定的培育补助。

管理方面,省级园区按照“目标考核、一年一评、能进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在年度考核中,从三星级晋升至四星级、四星级晋升至五星级的园区,分别补差500万元。三星级直接晋级五星级的园区,补差1000万元。对保级和降级的园区,不予奖补,并对降级的园区所在县(市、区),在省级林(草)产业发展资金分配时予以调控。对降级后重新申报晋级的园区,不予重复奖补。考核分值低于三星级标准以下的,撤销其省级园区称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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