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委:从四个方面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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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1-02-15 10:02 43908

成都春熙路消费区

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李茂佳

2月15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2021年四川省消委将主要以消委换届大会、开展“3.15”系列活动、推进消费维权法治建设、加强消费监督四个方面为重点,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取得了一系列成绩,具体包括:创新开展食品安全、数字经济、夜间经济等专项调查,拓宽了消费热点领域的调查面;开展“川菜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及消费指导活动”,助力川菜振兴;开展“四川省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业社会监督调查”,公开曝光了7家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开展“乡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社会监督调查”,保护农村消费者权益;首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成功立案,强化了消费权益司法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四川省消委与重庆市消委协商,草拟了《重庆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川渝消费维权战略合作开启新篇章。同年8月,两地消委组织签订了正式的合作协议。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将围绕四个方面,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1年四川省消委会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展开工作。”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秘书长莫莉表示,首先是举办省消委换届大会,选举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壮为第六届委员会主任。

其次是开展“3.15”系列活动,增进社会共识,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消费维权事业发展。

同时,也要推进消费维权法治建设,积极参与省《消条》修订和宣传贯彻,编印《重点消费领域消费纠纷调处指南》,调研论证、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此外,还要加强消费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四川省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适时对校外培训、养老、金融等行业开展消费调查、评议,针对政策关注、社会热点商品和服务领域开展比较试验。

事实上,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正是按照中国消费者协会的部署安排相应工作。

2021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加强消费维权政策理论研究,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实践;强化消费维权法律标准研究,提升参与立法立标质量;加快消费投诉属地化处理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投诉便利化;增强消费监督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促进消费环境优化;强化消费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联动,提升消费者参与度和获得感;强化政治引领,打造专业化消费维权队伍。

不信谣理性消费,不冲动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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