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堂读诗|赏析:宫白云《故乡》

封面新闻 2021-02-10 15:23 34282


故乡

活着的人,离开
死去的人,回去

在夕阳和狗吠之间
最后一缕炊烟奢侈得让人想哭

诗歌就是生活,欢迎来到由封面新闻、成都广播电视台听堂FM与《草堂》诗刊联合推出的 “草堂读诗”,我是读诗人涓子。刚刚我们听到的是宫白云的诗作《故乡》,宫白云是辽宁丹东人,写诗也评诗,出版有诗集《黑白纪》《晚安,尘世》;评论集《宫白云诗歌评论选》《归仓三卷》。

对于宫白云的《故乡》这首诗,诗人五月山有这样的解读:

《故乡》一诗写道:“活着的人,离开/死去的人,回去”,描述了人们生命力顽强时离开家乡奋斗,生命终止或垂老时最终还要回归家乡的宿命。这两句既可以理解为具象的表达,也可以理解为抽象的概括。但是后两句是具象的内容为主,是最具有画面感和震撼力的,“ 在夕阳和狗吠之间,最后一缕炊烟奢侈得让人想哭”。我们可以想象:夕阳西下,落日余晖倾洒在因年轻人不多而显得寂寥的村落,只有狗叫的声音在傍晚的暮色里回响,此时一缕炊烟袅袅升起,这样的画面动静相宜,真实不虚,唯美而凄凉,具有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意义。

“奢侈得让人想哭”,是诗人的直抒胸臆。想哭,说明没有哭出来,这种情绪还没有宣泄完毕,压抑着,使得读者也压抑着。就像火山,没有爆发的火山是最恐怖的,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爆发,给人的感悟更多。对于多年漂泊奋斗在异乡的人而言,“近乡情怯”,故乡的一切都是极易触发游子的内心的。“最后一缕炊烟”是奢侈,这种奢侈,是因为唤醒了诗人幼年时的回忆,炊烟袅袅,母亲呼唤孩子回家吃饭,多么温馨,可是,现在不会再有这种情况了,只有犬吠,还有孤寂的村庄作伴。

读过《故乡》一诗,不禁感慨:有一个地方叫故乡,有一种思念叫情长,有一条河流叫岁月,有一种颜色叫暮色苍茫。

诗歌就是生活,“草堂读诗”,有温度有质感。宫白云的诗作《故乡》今天就赏析到这里,感谢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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