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下药事件检方“存疑不捕” 法律专家:警方补充侦查后可重新提请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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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0-07-31 12:11 42722

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近日,深圳一女子在餐厅吃饭遭“熟人”下药事件女生发布微博称,该案件由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作出了“存疑不捕”的决定。有媒体报道称,“检察院对此事做出了存疑不捕的决定。”对此,一位法律人士认为,“存疑不捕”说法容易引起歧义,规范说法应该是不符合逮捕条件包括证据不足不批捕。“如果是证据不足不捕退回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证据补充充足后,可以重新提请批准逮捕。”

该法律人士称,从法律规定上看,“存疑不捕”的说法容易引起歧义,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只能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情形很多,有法律直接规定不作为犯罪的不批捕、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不批捕或证据不足不批捕即前述所说的存疑不捕的说法。

7月15日,深圳警方发布通报称,嫌疑人赵某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警方在对嫌疑人刑事拘留后,提请检方批准逮捕阶段,检方会对案件证据进行审查。若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可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检方会提供一个补充侦查提纲,公安机关按照提纲补充侦查,证据补充好了,可以重新提请批捕。”

相对于“存疑不捕”的说法,检察机关说的更多是“存疑不诉”。该法律人士称,“存疑不诉”是指审查起诉阶段,检方认定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标准的决定。

但事实上,从法律层面看,不经过逮捕也可以移送起诉。“逮捕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在审查逮捕阶段适用,是否起诉不以逮捕为前提条件。”

该法律人士告诉记者,检方若没有批捕,警方也可以在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达到起诉标准的情况下,直接移送起诉。

鉴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个月,批捕后羁押期限是2个月,从办案的角度来看,批捕后公安机关便于控制嫌疑人,并收集固定证据。“逮捕也不是对案件的认定处理,要审查起诉阶段才对案件定性。”

评论 14

  • 哦豁 2020-07-31

    存疑不捕也是正当程序吧

  • 酱油手落仔 2020-07-31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逮捕不代表无罪,等后续

  • 在双流的佳佳 2020-07-31

    相信国家司法公正,会给大家一个朗朗乾坤,毕竟中国不是什么法外之地。警察蜀黍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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