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底稿丨湖北小伙救人溺亡申报见义勇为被拒,当地政府:救的是朋友,且救人前饮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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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底稿 2020-07-28 12:57 219897

封面新闻记者 周洪攀 陈远扬

7月26日下午,湖北省襄阳市中心医院东津院区,张智菊陪着老伴张传兵在做化疗。因患有癌症,张传兵需要定期到医院。由于心里装着为儿子张文辉申报见义勇为的事,近期的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

张文辉的爸爸张传兵

此前的5月31日凌晨,张文辉在襄阳市谷城县谷城军旅班河景区,因救落水的朋友意外溺水身亡。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规定,张智菊认为儿子因救人牺牲,属见义勇为范畴。

通过协商,景区所在的谷城县五山镇政府同意帮忙为其申报见义勇为。但当张智菊处理完儿子的丧事后,镇政府却以张文辉所救的是朋友,且在下水救人前饮酒,拒绝在见义勇为申请表上为其盖章。

事发

相约景区露营  退伍兵救朋友不幸溺亡

虽然过去了57天,但刘竹(化名)还在为失去发小痛心不已。刘竹与张文辉是从小到大的同学,也是救人溺亡事件的当事人之一。

5月30日,张文辉、刘竹约上李明(化名)等几个朋友,一起到离襄阳市100多公里的谷城军旅班河景区露营,“我和张文辉、李明是下午4、5点的样子到的,另外两个朋友由于要带着家人就稍微晚些。”

当晚10点左右,所有人到齐后,他们在景区人工湖边找了块空地,搭起了帐篷,支起了烧烤架。期间,刘竹、张文辉等人还喝了酒。“张文辉喝得不多,白酒大概二两不到,啤酒一瓶都没喝完。”李明证实,张文辉平时的酒量,不止当晚喝的这些。

张文辉、刘竹、李明等人,一直玩到5月31日凌晨2点多。准备睡觉时,因天气炎热,三人拿着毛巾到湖边去擦汗。但就在这个过程中,出事了。

张文辉救人现场(监控)

当时的监控视频显示,凌晨2点44分左右,一男子爬上了湖边的竹筏,然后撑杆划水,前行了约20多米后,在竹筏右边操作撑杆时,男子一下栽倒在湖水里。

此时,岸边另一男子立刻跳入湖中,快速向落水者游去。后来,落水者在施救者的帮助下,游向并抓住了竹筏。而施救者在返回岸边的过程中,突然间似没了力气,在水里挣扎一会儿后,消失在了湖面上。

张文辉在水中挣扎(监控)

7月26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落水者是李明,而施救者则是张文辉。

李明称,当时他一时兴起,便爬上竹筏玩耍,当行至湖中间位置时,因为撑杆太短,一下子撑空了,“游泳我会一点,但仅限于自救。”而岸边的刘竹则一点不通水性,也不敢贸然下水救人。

监控视频显示,张文辉沉入湖中的时间是凌晨2时49分。30多分钟后,在景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被打捞上竹筏。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均无果后,张文辉于3点29分被抬走。

“将他从水里打捞上来时,就已经没命了。”刘竹告诉记者,1988年出生的张文辉是一名退伍军人,母亲张智菊已退休,父亲张传兵患直肠癌病退在家.前两年,因夫妻感情不合离婚,3岁的小孩判给了妻子,“他家里很具体,就这样走了,他的父母该如何过?”

无奈

当事三方赔偿40万元 申报见义勇为却盖不了章

7月26日下午,张智菊陪着张传兵在医院里做化疗。由于疫情的原因,每进出一次医院,就要进行核酸检测,两人这几天就一直待在医院里,“儿子见义勇为的申请一直没有盖到章,我们这几天也没时间去跑。”

张文辉的妈妈张智菊

据张智菊介绍,在张文辉溺亡后,她就找到景区和景区所在的五山镇政府协商解决此事。当地政府让其先办丧事,后面再走程序申报见义勇为。

记者通过张智菊提供的一份5月31日下午调解的录音中获悉,当天,张智菊夫妇提出申报见义勇为一事后,五山镇党委副书记姚振勇在录音中说,经济赔偿问题需与景区协商解决,而见义勇为这个事,县里有申报规范程序,“申报得上、申报不上,我不能打包票。”

后来,经几方当事人协商后,对张文辉的经济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由谷城军旅班河景区赔偿25万,李明赔偿10万,刘竹赔偿5万,共计40万元。达成一致后,张智菊夫妇为儿子办了丧事。

6月29日,在办完儿子的丧事后,因为申报见义勇为的事,张智菊夫妇再次找到五山镇党委副书记姚振勇。张智菊说,但是这次,姚振勇却被以不符合政策为由,拒绝为张文辉申报见义勇为。

因担心错过申报期限,张智菊等人又来到谷城县委政法委,在综治督导股领取了一张见义勇为申请登记表。除了写清事迹描述外,还需要事发地村委会、派出所及政府等盖章,“等我们到景区所在的邓家坪村委会盖章时,经办人员给镇上汇报后,也说不能盖章。”

回应

救的是朋友且事前饮酒 不符申报要求

从“不一定申报得上”到“不符合政策”,张智菊夫妇很困惑。

张文辉的妈妈张智菊

事后,两人又电话向姚振勇咨询过被拒原因。“说被救者与我们孩子是朋友,救朋友是义务。”而张智菊认为,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相关规定,对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等合法行为的,应当由综治机构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我们觉得,儿子是符合要求的。”

对于申报材料上没能盖章一事,张文辉父亲张传兵则怀疑,儿子去世如果被算作安全事故的话,那么相关的政府工作人员将会受影响。当时谈赔偿或见义勇为时,就有人让其好好掂量,“要钱的话,报见义勇为的希望就不大,如果要报见义勇为的话就不能要钱。”

此外,政法委可以领申请表,为什么镇上却不允许村上盖章呢?

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联系五山镇党委副书记姚振勇未果。但他在回应其他媒体时表示,跟领导汇报后,张文辉救人的行为值得表扬,但达不到见义勇为的程度。第一,施救者张文辉与被救者李明双方系朋友关系,有互相救援的义务。其次,张文辉救人前曾喝过酒。至于村上没有盖章的原因,姚振勇表示,“填写见义勇为申请表,需先到派出所盖章,因为只有派出所才能核查是否属实。”

而谷城县政法委综治督导股负责人则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湖北省对见义勇为申报有明文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政法部门或当地司法部门申诉,没必要断章取义去找一些新闻媒体报道,“这个事情不是我在办,具体细节我不太清楚。”

律师

朋友关系不影响认定 应认定为见义勇为

救朋友、救人前饮过酒就不能申报见义勇为?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姜波律师认为,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的规定,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他人人身安全,挺身而出实施救人的合法行为应当认定为见义勇为。

同时,基于《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目的是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故要对“他人”作扩大解释,即凡不是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的施救行为,都应当认定施救者是为保护“他人”人身安全。

姜波说,因此在本次事件中,无论施救者与被救者有熟人、朋友、同学、战友、恋人等情谊关系,都不影响其施救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对于救人前喝酒的问题,姜波认为,只要施救者具有相关的行为能力,就不应影响见义勇为的申报。在此问题上,张智菊夫妇和当事人刘竹均表示,张文辉当天饮酒不多,没有达到平时的酒量。

此外,封面新闻记者还了解到,大概在5年前,张文辉的另一朋友王朋,在长江边玩耍时不慎落水,当时也是张文辉跳下将其救起。

“他对人真的很好。”张智菊觉得,儿子这么好,应该得到认可,她将在丈夫化疗出院后,再次前往五山镇咨询此事,希望能为儿子要一个说法。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封面底稿】创作,在封面新闻和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评论 18

  • fmffad47 2023-09-29 发表于湖北

    这么年青,父母好难过呀!政府还在扯什么呀?他才是社会与我们每个公民应当最观注的人和事。政府应当会做事,谷城县政法委首先应当学会先做人。不会做事不要紧如果不会做人,应当受到良心的谴责

  • fmffad47 2023-09-29 发表于湖北

    好青年,满满正能量值得攒扬。当地政府扯蛋,乱作为。张文辉才是人民心中的英雄,谷政法委的行为应受到谴责。不作为乱作为、良心不正的公执人员应追责处理

  • fm82c1cf 2023-05-08 发表于湖南

    这就是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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