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试点大额现金管理:河北明起存取10万元以上需登记

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0-06-30 16:56 43793

为规范大额现金使用,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人民银行决定自7月1日起在河北省、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其中,河北省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

据悉,大额现金管理的对象为商业银行柜面发生、起点金额之上、有现金实物交接的存取业务。根据目前的起点金额标准,各试点地区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笔数占总笔数均在1%左右。大额现金管理针对关键少数,管理金额起点须符合人民银行总行对起点金额以上业务笔数、金额在总业务量中比例要求,不影响个人、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正常、合理的用现需要,对监测非常规大额用现行为有针对性,既避免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负担过重,又对客户的整体影响较小。

央行表示,大额现金存取现登记是为了解存现来源和取现用途,规范引导公众合理使用现金及多元化支付手段,节约社会资源,有效防范大额现金流通使用风险。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公众存取款自由受充分保护。只要公众合法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现金存取并不受限制。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居民的个人隐私及企业的相关商业秘密受严格保护。人民银行将督促各商业银行严格按照《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公众的个人隐私。

评论 0

  •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

我要评论

去APP中参与热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