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或入刑 曾被抢夺方向盘的公交司机:安全驾驶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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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0-06-28 17:38 89642

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6月28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从六个方面修改补充刑法。记者注意到,草案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夺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强抢方向盘导致的事故,不少人都记忆犹新,例如2018年,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然而,悲剧之后,全国各地的类似事件依旧时有发生。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或入刑的消息传出后,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律师、一线公交司机等,听了听他们的心声。

多地公交已安装隔离门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自2019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具体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的技术要求,防护隔离设施后围上部空隙高度不大于300mm,侧围上沿最低点距乘客区通道地板高度不小于1600mm。要求应有效防止乘客与驾驶员直接肢体接触,防止乘客抢夺方向盘。

目前,厦门、上海、成都等地的公交车已加装隔离门。

而从2015年起,厦门更新的2000多辆公交车出厂前就安装有隔离门,今后新投用的公交车将从出厂时就按标准设置防护隔离设施。

而从去年起,成都新上线的银隆新能源公交车,也都在驾驶室处安装了隔离门。

与此同时,司机和乘客也行动了起来。

2018年11月27日,重庆一名男子在高速路上,抢夺行驶中客车的方向盘,并将客车转弯灯开关撞弯。但他随即被4名男性乘客按倒在地;2018年11月3日,辽宁大连一中年妇女因坐公交多划了一元钱,与司机争吵并干扰其行车。全车乘客纷纷谴责妇女,一年轻女乘客上前质问:“重庆的车怎么掉下去的你不知道啊?”

律师:将对抢夺方向盘的行为人给予有力的震慑

“除了司机乘客要自己行动起来,保障自身和他人,法律的介入更加重要。”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包伟东说。

在2019年1月8日,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就明确了,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将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这一次,将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写入刑法,将对抢夺方向盘的行为人给予有力的震慑,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公民切身利益。”包伟东说。

曾被抢夺方向盘的公交司机:双手赞车

成都32路公交车驾驶员王师傅曾有过被抢夺方向盘的经历。

2018年11月18日上午,王师傅驾驶32路公交车从东林小区开往黄土村公交站。站在驾驶室旁的女子突然情绪失控,身体倚向驾驶员的同时,左手去拉驾驶员放在方向盘上的右手,并用手接触方向盘,整个过程持续约两秒。在此情况下,王师傅立马将车停下,随即报警。由于驾驶员的冷静处置,未造成人员伤亡。

得知“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或入刑,王师傅举双手赞成。“希望法律能够震慑哪些冲动的人,这样,我们安全行车更有保障。”

评论 14

  • 尚德松 2020-06-30

    生命安全第一!

  • 酷妮娜 2020-06-29

    太好了,建议多判几年,不然有些人根本不怕

  • 玛赛娜 2020-06-29

    支持立法,赶紧入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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