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 | 约定义务人员可评见义勇为合乎逻辑

封面区块链 该文章已上链 >

封面新闻 2020-06-03 16:09 74294

蒋璟璟

据广州日报,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申请或举荐时限、保障、奖励都做了详细规定,提出因见义勇为的奖励标准为1万元到100万元,事迹特别突出、影响特别巨大的,还会酌情增加抚恤慰问奖金。对于见义勇为行为,《办法》规定保安员、辅警等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也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

奖励见义勇为,地方立法早有涉及。此番广州版的《办法》之所以引发热议,显然是基于两点。其一,奖励标准“数额重大”,“一百万封顶”本就是大手笔,再加之“还可酌情增加”的补充条款,更显诚意十足;其二,则是明确了“负有约定义务人员”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的资格,这无疑是值得注意的新动向。

根据这一《办法》,“保安员、辅警、治安联防员、交通协管员等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与违法犯罪分子英勇搏斗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行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事实上,这就是一个囊括性、普适性条款,并未排除任何的特殊情形,这与以往类似法律法规中的表述是有区别的。

以往,履行职务责任、按照聘用契约做事的个体,是很难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的。就算是其与犯罪分子搏斗伤亡的,一般也多有雇佣单位出钱抚恤慰问。而按照广州新《办法》的规定,今后政府财政也将为此承担起一部分兜底保障责任,这对于激励相关人士恪守本职、敬业奉献无疑是极大的利好。

就常理而言,保安员、辅警等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通常都受过专业训练,其对抗违法犯罪、救灾救人的能力相对而言都要更强一些。将之也纳入见义勇为奖励范畴,有利于放大其比较优势,让其没有后顾之忧地去履行职责、去践行公义。这是合乎逻辑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此类“半专业人士”,恰恰是最需要守护,最能捍卫社会公共利益的中坚力量之一。善待他们,也是给全社会加上一道保险。

评论 20

  • 撩心惯犯 2020-06-03

    正义迟到的太多了,时间太长了,就没有正义可言了。

  • 零点过十分 2020-06-03

    一份热心一份爱,弘扬见义勇为从你我做起!

  • 一秋 2020-06-03

    弘扬社会正气,关爱见义勇为人员,赞!

查看更多

去APP中参与热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