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做件好事” 成都一家三口全部志愿登记捐献人体器官

封面新闻 2020-05-30 16:34 52179

简雪艳 李晓明 封面新闻记者 杨晨

古语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对于多数人来说,这种传统孝道根深蒂固,所以对于诸如捐献遗体器官等善行,无法接受。最近在成都市温江区,有一家三口却作出了一个特别的决定。

家住柳城街道鱼凫二组泰康东路222号上河居的鲁青松,带着妻子洪艳和儿子鲁宏慷近日一起来到温江区红十字会。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一家三口各自在手机上于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平台登记,分别成为第1226290位、第 1226298位以及第1226302位志愿登记者。

早在年少时期,鲁青松就萌生了捐献遗体和器官的想法。“那时才初中毕业,因家中舅舅患了肝癌,第一次听说了‘器官移植’这个事情。我就想看是否自己能与他配型成功,把自己的捐出来给他。”鲁青松意识到,捐献器官是能救人的善行。如今,医学逐渐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捐献遗体和器官的行列,鲁青松也一直抱有这个愿望。

在今年,与家人重提此事后,妻子和儿子非但没有反对,还同意与鲁青松一起去做捐献登记。多方打听后,一家人在温江区红十字会完成了相关手续。

“好人好事从我做起。”志愿登记成功后,鲁青松在朋友圈发布了这样一条状态,并附上与家人的合照以及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证书。评论区内,不断闪现出大家的点赞。

“但也有朋友在表达佩服的同时,也评论道‘有点恐怖’或者‘无法接受’。”鲁青松说,自己也能够理解这些朋友们的心情。“但我怎么做是我自己的事情,我就只是想做件值得做的好事。”他透露,过段时间还会去捐献造血干细胞。

记者也查阅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网,截至2020年5月10日,全国实现捐献28853例,捐献器官达到了83616个,有效志愿登记人数达到2017996人(包含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施予有效登记人数89万人)。

早在2003年,《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经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并于2003 年10月1 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器官捐献的地方立法。国内人体器官捐献进入探索阶段。

2010年3月2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在天津召开“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会”,部署在全国10 个省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2013年1月5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中国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以下简称“赈济部”)进行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业务交接,正式开展工作。

2013年6月1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批准云南、贵州、海南、黑龙江、甘肃、河北6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至此,开展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达25个。

2014年3月1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在京成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主导,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党组领导下,对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管理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

2015年1月1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系统正式运行。

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订案。修订案明确:红十字会“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评论 1

  • fm499530 2020-05-30

    难得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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