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呈上升趋势 敲诈勒索比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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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0-05-29 15:07 41441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5月29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法院近五年审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的情况。封面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了解到,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案件相对集中于侵财类案件,累计占比约为63%。其中,又以敲诈勒索罪数量最多,案件量接近侵财类案件的一半。

据介绍,近五年,北京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北京法院共审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113件,涉案被告人324人。其中,成年被告人211人,未成年被告人113人。

发布会现场。北京高院供图

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蓝向东介绍,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约占14%,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类犯罪约占14%,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绑架等其他案件约占9%。

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行为方式相对宽泛,包括教唆、胁迫、拉拢、引诱、欺骗、招募、吸收、介绍、雇佣等等。调研发现,大部分案件是通过拉拢、引诱、吸收、介绍方式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

例如,有的以给未成年人充当“保护伞”为由,让未成年人产生心理依赖或恐惧,拉拢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有的犯罪团伙则以“提供工作岗位”为名,直接吸收未成年人入伙等等。

调研发现,约三成案件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个别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多达数十人。例如,在赵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中,多名涉案未成年人原本为强拿硬要行为的受害人,但经不住赵某某的怂恿、拉拢,辨不清是非对错,最终沦为赵某某的“追随者”,累计向数十名未成年学生收取“保护费”。

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蓝向东。北京高院供图

“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加大对成年利用者的处罚力度。”蓝向东表示,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惩的严惩,当从宽的从宽。

一方面,以抢劫、绑架等重罪名为例,对成年利用者依法从严惩处,半数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重刑,切实加强法律的震慑力度。例如,在刘某等人绑架、抢劫案中,对拉拢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成年被告人刘某依法判处死刑。另一方面,对被利用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予以从宽处罚。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蓝向东介绍,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保护、指导、协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职责,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此外,他表示,公检法司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特殊、优先保护理念,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要加强社会面管控,整治、清理对未成年人的污染源,不断净化社会环境,推动社会风气的好转,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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