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26万拆迁款给女儿女婿却被说成是赠与 法院:夫妻共同还债

封面新闻 2020-05-25 14:29 58379

陈杨 陈鲜梅 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

在中国人情社会,许多父母将积攒多年的养老钱借给子女,又不好意思打借条,结果给了子女耍赖不认账的机会。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家庭借贷纠纷案,年过七旬的老李将26万元拆迁款借给女儿、女婿还债。两年后,小夫妻分居闹离婚,女婿一口咬定这笔钱是老丈人赠与的,不肯还钱。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有完整的证据锁链证明双方建立了民间借贷关系,24万元未还款为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应由两人共同偿还。

借了老丈人26万元 女婿却说是赠与

2017年8月,老李在青白江区唯一的50平米住房拆迁了,领得拆迁款26万余元。一天,女儿小红找到他,称自己和老公买车、买房欠了很多债,希望父亲将拆迁款拿出来应应急,以后肯定会还。

老李想着老伴已过世多年,小红是其独生女,如今女儿、女婿有困难找他借钱,理应支持一下。虽然自己每月只有一千多元的养老金,他还是将卡给了女儿、女婿。女婿将卡里的26万元全部取出,用于偿还房贷、车贷及其他债务。

想着女儿既然都说以后宽裕了会还给他,碍于面子,老李并没有要求打借条。谁曾想,这两年女儿和女婿小张闹起了离婚,老李有点着急了,如果他们离婚了,养老钱找哪个还?

老李多次找到女儿、女婿要求还款,女儿小红承认借款并出具了借条,却因家庭开支过大无力偿还;女婿小张则认为借条是妻子后来补的,自己并不认可,钱是老李自愿赠与他们的,故不应归还。老李一气之下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

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 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青白江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红和小张二人从老李处借款并有24万余元未还的事实成立,该笔债务发生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且用于小夫妻的共同生活支出,小红和小张理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小红和小张共同偿还老李借款24万余元,维护了七旬老人的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进一步解释,老李在交付银行卡时并无明确赠与的意思表示,且庭审中老李一直坚称,20多万元拆迁款是借给小夫妻还债的,始终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庭审中,小红也承认当初向父亲借款的事实,且小张没有证据证明老李在交付银行卡时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

此外,老李提供了银行卡的交易明细和借条,尽管借条是由女儿小红后来单独向老李出具的,但结合取款凭证、转款记录、银行卡的交易明细以及当事人的当庭陈述,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证明双方建立了民间借贷关系,小张辩称案涉款项系老李赠与其夫妻的,理由不能成立,依法不予采纳。

结合双方提交的现有证据,能证明该笔款项是用于小红、小张夫妻二人偿还债务及家庭日常生活支出,涉案款项应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小红和小张二人负有共同偿还的责任。法院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评论 1

  • fm921817 2020-05-27

    严格区分此类情况 父母积攒一辈子不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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