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暴力伤医事件 全国人大代表甘华田:从“小切口”入手立法维护医院安全秩序

封面新闻 2020-05-24 13:19 43637

封面新闻记者 罗田怡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护人员是奋战在一线的中坚力量,是守护人民安全的白衣战士。然而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却屡屡发生,不仅加重了医务人员压力,也给他们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如何有效防范暴力伤医事件,再次成为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

“国家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但目前这些法律法规宏观指导有余,细节规范不足,因此,为加强医院安全管理,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有必要从‘小切口’入手,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有可操作性,能落地落实的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条例。”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甘华田表示。

建议:公安警察承担医院安保工作

取代现有医院内保制度

从“面面俱到”到“围绕中心”,推动“小切口”精准立法,无疑能直击社会中存在痛点难点的有效措施。

本次全国两会期间,聚焦暴力伤医恶劣事件,甘华田提交了一份“建议尽快出台维护医院安全秩序的管理条例”的代表建议,并列举了部分详细措施。例如,建议公安警察直接承担医院的安保工作,取代现有医院内保模式;加大对涉医违法行为的处罚惩治力度;对多次无理取闹等高风险就诊人员记录在案,加强防范措施等。

甘华田指出,去年12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通过,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首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公共场所。

“这意味着,医院不在属于《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内保单位,医院安全也从内部安全上升到公共安全层面。” 甘华田告诉记者,这也标志着,医院的治安主体从“保安”上升到了“公安”。

“以前,医院仅属于内部保安单位,治安防范能力较弱,现在法律明确了医院是公共场所,而实际上,医院不仅是公共场所,还是安全风险很高的公共场所。”甘华田表示,所以,医院也可以像机场,车站,广场等一样,由公安警察部门负责安保,不仅可以使医院全身心投入到医疗工作中,并且还能非常有效的对涉医违法犯罪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

“碍于实际情况,可能大部分医院都不能做到完全由公安承担医院的安保,也应该采取以公安为主,医院保安为辅的模式,而不是目前许多医院采用的以医院保安为主,公安为辅的模式。”甘华田认为,这是一条当前有效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好办法。

建立医院安检制度

加大涉医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5月20日,北京朝阳医院眼科医生陶勇做客媒体直播栏目时曾呼吁,医院要实行落地安检。他表示,别让凶器带到医院的诊室,是切实可行能够减少伤医事件的有效措施。

机场、火车站、地铁等公共场所都有安检制度,甘华田认为,医院本身也是属于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且安全风险高,设置安检环节,严防禁止携带管制危险物品进入医院,不让行凶者有将凶器带到医院诊室的机会,可起到一定的警示和阻断作用。

同时,甘华田还认为,当前现行的经济处罚、行政拘留等法规的惩罚力度远远不足以震慑暴力伤医和医闹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寻衅滋事的处理是拘留5—10天,处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拘留10—15日,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因此,只有加大对暴力伤医行为的处罚惩治力度,对任何形式伤医事件零容忍,才能真正保护医院安全秩序,维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甘华田表示。

共享共用医疗纠纷信息

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可回避诊疗

甘华田建议,对多次无理取闹等高风险就诊人员记录在案,加强防范措施。

“医院应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医院安全保卫信息平台,共享共用医疗纠纷信息、高风险就诊人员和涉医案件违法犯罪行为等数据信息。”甘华田认为,类似的“黑名单”制度可以让医院和医务人员提早防范。

而在刚刚出台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甘华田在建议中也指出,医院可尝试建立回避诊疗制度。当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当赋予医务人员避险保护权利,回避诊疗,当影响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情形消失后,及时恢复诊疗。这既是保护医务人员自身权利,也是保护其他患者接受诊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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