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履职到不到位?检察机关梳理了这些公益诉讼数据

封面新闻 2020-05-11 19:52 30383

封面新闻 记者 田之路

5月11日,封面新闻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成都网络理政办已于去年11月将近年来可能与公益诉讼相关联的数据信息共享至成都检察业务数据中心,运用智能化手段,重点对群众反复投诉、群众不满意的数据信息进行筛选,并结合对已筛选数据信息的分析研判情况,开展线下调查取证工作,进一步确定群众反映的公益受损情形是否依然存在。

针对相关行政机关是否已履行公益保护职责等问题,在前述情况均存在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即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推动公益受损问题彻底有效解决;在一些案件中,公益受损问题的解决需要多部门的联动配合,检察机关可通过召开诉前圆桌会议等方式,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解决公益受损难题。

市检察院与市网络理政办联合制定的《工作办法(试行)》中规定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网络理政平台的一键互转,是指检察机关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属于检察机关职责内容的,按照《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群众反映的应由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公益受损情况后,会对群众是否已向网络理政平台反映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同时,引导首次反映情况的群众向网络理政平台反映,并通过“一键直转”方式将相关情况推送网络理政平台,从而确保行政机关切实履行第一顺位公益保护职责。

经核实,若群众已向网络理政平台反映过相关情况,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就会将举报投诉的公益受损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进行审查,并由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依法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

当然,对群众向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的不属于检察机关职责范围的情况,以及群众向网络理政平台反映的属于检察机关职责范围的情况,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网络理政平台就相互推送属于各自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信息。

下一步,市网络理政办将加快推进社会诉求平台智能化、智慧化升级改造,持续做好群众公益诉求件的受理、转派工作,并继续协同市检察院做好群众公益诉求的办理。

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定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定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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