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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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0-05-09 11:58 37746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5月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科学精准指导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做好复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复学复课。

图片来源:教育部

《技术方案》针对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学习生活环境状况、学生不同年龄段特征等情况,明确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人员管控要求、重点区域防控要求、环境卫生要求、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和境外师生返校要求。

《技术方案》要求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制订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等工作制度,做好应急演练。做好洗手液、消毒剂、口罩、体温计等防疫物资储备。

学校应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所有师生员工做好入校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督促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此外,学校需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晨午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的管理措施,错时安排校内各班级作息,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保持安全距离。

《技术方案》要求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帮助师生做好自我防护。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状况,适时做好心理援助和心理疏导。师生家长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防控。

方案明确口罩佩戴应遵循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原则,科学佩戴口罩,学生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技术方案》提出,教职员工或学生入校前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采取居家观察或就医排查等措施。如在校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上报学校,第一时间采取隔离。

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要求学校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联系沟通,掌握其健康状况。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专业机构指导下采取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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