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判决!四川邛崃这起交通肇事案 司机获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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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0-04-28 19:16 34684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图据法院

2019年12月10日下午3点过,四川省邛崃市河滨路发生一起车祸造成两人死亡,引发网络热议。

2020年4月28日下午,邛崃法院通过远程庭审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罪案。

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判处被告人熊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二人死亡一人重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系情节特别恶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予刑事处罚。邛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熊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熊某某案发后,主动报警等候公安民警处理事故,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熊某某部分赔偿被害人家属相关费用,且在审理过程中明确表示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


评论 1

  • 小狮子 2020-05-26

    开车猛如虎,后果很严重,对他人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判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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