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拟对导游戴“紧箍咒”: 不得以殴打、弃置、咒骂等方式强迫购物

封面新闻 2017-07-29 19:54 6482

说起旅游,市民都存有美好的幻想。看山,玩水,体验当地风土人情,买一些值得纪念的特产。可是,随着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导游强制游客购买商品事件,让跟团游及导游这个职业蒙上阴影。很多市民表示,宁愿自己玩,也不想让导游带。

日前,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拟对导游们戴上“紧箍咒”。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意见稿》明确对导游强制游客购物说不。禁止导游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稿》还明晰,导游不得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获取相关经营者给予的财物等不正当利益。

对强制购物说不

导游不得强迫游客购物

不能兜售物品 不可索取消费

《意见稿》明确,导游不得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

在市民关注的购物方面,导游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同时,禁止导游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获取相关经营者给予的财物等不正当利益;推荐或者安排不合格的经营场所。

此外,《意见稿》还禁止导游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等。

为导游“增收”

旅行社应支付导游基本工资

为导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稿》还要求,旅行社应保障导游的基本工资。譬如,旅行社应当与通过其取得导游证的导游订立不少于1个月期限的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基本工资、带团补贴等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旅行社临时聘用在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依照旅游、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足额支付导游服务费用;旅行社临时聘用的导游与其他单位不具有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旅行社应当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同时,导游应当在旅游车辆“导游专座”就坐,避免在高速公路或者危险路段站立讲解。旅行社安排乘坐旅游车辆的旅游团队(含导游)人数,不得超出旅游车辆的核定乘员数。

《意见稿》还显示,将建立导游星级评价制度。记者了解到,这是导游服务水平的综合评价体系。星级评价指标由技能水平、执业经历、社会评价、培训时长和奖惩情况等构成,导游星级根据星级评价指标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并根据导游执业情况每年度更新一次。

焦点1:薪水

导游无基本工资

“我们都是自己花钱交社保”

《征求意见》明晰,旅行社应当与通过其取得导游证的导游订立不少于1个月期限的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基本工资、带团补贴等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其实看到这份意见,我心里挺复杂的。”在国内从事10年导游经验的女导游王燕告诉记者,自己21岁入行,带过的团队游旅客不计其数,“看到意见,我们导游也在讨论和争执。”她说,自己曾在3家旅行社工作过,没有一家旅行社有基本工资一说,“任何行业都有基本工资标准,唯独导游是个例外”。据她透露,自己的工资构由补助和购物回扣构成,“并非所有的团都有补助,境外团、外国人团和纯玩团才有会,其余的都不提供补助”。

“因为这些团都没有购物点,不会安排游客购物,所以就会有补助。”王燕说,通常情况下,最低标准为300元一天,如果团队中人数超过30人,则按照15-30元给予“人头费”补助。

和王燕相同,另一位四川女导游也告诉记者,自己主要带国内团,若遇上非纯玩的旅行团,自己连补助都没有,所有收入都得靠购物。“如果游客都不买东西,我们的收入就会特别惨淡。”

王燕还告诉记者,除了基本工资,绝大多数的导游连五险一金都需要自己付给旅行社。“没办法,你要是不交,人家也不会让你带团。”

焦点2:购物

建议把“禁入购物店”写入

“只要收入能保障,没人愿意带你买”

“导游不得向游客兜售物品”,简单的11个字背后,是存在于旅游行业多年的“怪圈”。

王燕直指要害——因为导游收入无法保证。她给记者打了个比喻,“导游就像是餐馆里上菜的服务员,都是将产品呈现给消费者。不同的是,很多时候,导游的‘传菜’是没有工资的,他们的收入来自哪里?来自于客人进来只点了8块钱的菜,那你要卖到80块,中间的差价才是收入。”

“如果导游的收入能够保证,谁愿意带你去买东西。”她说,在现行的生存模式中,导游是旅游链条中最弱势的一环,“不带团就没收入,大家都要养家糊口”。

一位来自四川的男性导游告诉记者,在他看来,购物回扣、返点比较正常。他说,在泰国,导游的收入很大一部分来源都是购物返点,“他不会逼你买,因为卖的东西是经过皇家认证的,导游只是牵线搭桥而已。”据他透露,这种“奖励”数额也不会很高。譬如,在免税店,游客买满1万元,导游会从中被“奖励”100元。

不过,他不能接受导游带领游客前往劣质、假冒的购物点进行消费获利。“这种行为特别不厚道。”他说,除了货价虚高外,商品的质量问题也得不到保证,“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国内游客,在参团完毕后投诉导游的原因”。

“谁愿意去忽悠和父母同岁的中老年人买东西?”王燕直言,国家应规范购物店并对它进行认证,保证每个购物店中买的东西,都是可放心、大胆使用的精品,“如果真想一刀切,为何不明令禁止旅行团禁入购物店?这样谁也不能带游客进购物店买东西了”。

那对于真正想买当地特色商品的游客怎么办?“禁止不代表不能买,市民可以直接去当地淘一些尖货呀,根本不影响。”

对于参团旅行的市民,王燕还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千万不要参加低价团。”她说,花那么低的价格,怎么可能还兼顾吃喝玩乐需求,“旅行社也要赚钱,千万别以为天上会掉馅饼”。

焦点3:小费

游客主动给和向游客索要要严格区别

有导游表示获得小费能体现尊严

事实上,导游不得向游客兜售物品和索要小费,并不是首次出现。早在2002年开始施行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就有过同样的要求。

作为一个有着30多年工作经验,且现在还在一线带团的老导游,成都旅游导游协会副会长王凌川表示,就导游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这点而言,实践中是做得比较好的。

   “不能索要小费,就是不能用诱导性的语言去找游客要‘打赏’。”在王凌川的记忆中,早些年,国人少有给小费的习惯和意识,“觉得你导游尽心尽力了,或者是投缘,会写感谢信、送锦旗、推荐给其他朋友,但是少有给小费的,当然,导游自己也不会伸手要。”

   但同时,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小费这一欧美国家服务行业的文化共识,已经延伸到国内。一方面,不少境外游客来国内旅游,会按照每人每天多少钱的标准,给导游小费,“觉得导游做得好的外国游客,还会在这基础上,再自己单独给导游小费。”王凌川介绍提到,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出境游的人数不断增长,我国不少游客也接纳了小费概念,如果导游提供了周到贴心的服务,可以接受游客自愿表达尊重的小费。

   就官方而言,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在2015年曾经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但是《导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做了补充,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这个逻辑也是对的,对于小费,游客主动给和向游客索要要严格区别。”王凌川补充道。  

在王燕看来,很多导游和客人完全是朋友关系。“我收到过表扬信,也收到小费,虽然没有多少,但很开心。因为我的劳动成果得到了客人的嘉许,我会觉得受到了尊重。”

游客声音

谈小费

“面对一路背着我母亲的导游,这是我最直观的感谢了。”

导游不能向游客索要小费,并不等于游客不能选择用这种方式,向陪伴游玩的导游表达自己的感谢。

“有的人会觉得,已经交了团费,所以一切都是导游应该做的,但是我觉得问题并不能这么看。毕竟,站在职业道德之前的应该是人心,导游用没用心,你自己感受得到,人家用了心,你就需要表示感谢。”7月,北方姑娘杨婷在朋友圈敲下了这段话,配图是她的画,一个稍显瘦弱的男子背着一位阿姨走在小桥上,那是导游小超和杨婷的母亲。

今年六月,杨婷的毕业旅行就是和母亲一起游四川,在海子沟,崴伤脚的母亲被导游小超全程背着游玩,没有错过一处风景。离开前,杨婷塞给小超200块钱,她觉得,这是她最直观的感谢。

“觉得很开心,不是因为钱,而是觉得你的努力被认可了。”小超告诉记者,现在给小费的还是外国游客比较多,但身边没有哪位导游去主动找游客要小费。“导游也需要职业获得感,很多时候,哪怕只是游客的一句‘’谢谢,辛苦了”,都会让我开怀好久。”

说购物

“如果真的是性价比高的特产店,我并不排斥。”

云南,导游带着去银饰店;海南,导游带着去银饰店;四川,导游还带着去银饰店……

“真是翻白眼了,怎么到处都是在框我们买雪花银呀,我们又不是傻的。”成都女孩周思璇向记者吐槽,大同小异的购物点,价高质劣的产品,还有导游并不好听的说辞,成为大学期间她国内旅游的最直观记忆。

 “什么游呀,纯粹就是买买买。”周思璇说,特别是云贵川地区,导游带着她们,在丝绸馆、银饰店、药材行之间打“转转”,还要再购物付款时报导游的证件号码,方便提成。周思璇气愤不已:“她挑明了要我们买东西就算了,话还说得特别难听,什么‘人在做天在看’‘人字这两划就是要人相互扶持’,今天她带我们出来玩,我们也要回报她!”

一方面,对于这样的强制购物,周思璇抵触不已,但另一方面,她并不排斥导游带他们去些性价比高的特产店,“买点云南的菌菇和火腿、四川的牛肉干和苦荞茶,吃也吃了,玩了玩了,挺好的。”

成都旅游导游协会副会长王凌川:

导游合法收入需保证

价高质劣的“黑店”也应整顿

一边是导游变成推销员,不停向游客推荐商品。另一边,导游若不推销,工资几乎就没有。

“这真是目前一个尴尬的现实。”成都市导游协会副会长王凌川表示,导游只是旅游链条上的最后一环,要整顿的应该是导游将游客带入一些价高质劣的黑店。在他看来,强制购物也好、低价团也罢,如果问题主要是出在导游身上,那么就太好解决了。

“游客不请导游就是了。事实上,现在团队旅游在整个旅游市场中的占比已经很低了。”但同时,王凌川强调,想要在旅游市场上分得一杯羹取,主要是拼的产品口碑,而不是从游客身上挤利润,“因此,要保障到导游的合法收入,清查那些价高质劣的黑店”。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殷航 杜江茜

评论 3

  • 命运沙漏 2017-07-29

    好像旅游购物点导游

  • 冰岛不在了 2017-07-29

    这些说法都是放屁

  • 微软小冰 2017-07-29

    唐三藏念紧箍咒--后(猴)头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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