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底稿丨贵州李玉前“杀妻灭子”案将再审 坐牢19年他申诉不止 岳母一家也不相信他是凶手

封面区块链 该文章已上链 >

封面·底稿 2020-09-17 17:12 67165

封面新闻记者 杨力 实习生 金玲

9月16日,来自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书》,让毕节市青松村的李玉山一家激动不已,这意味着弟弟李玉前被判“杀妻灭子”坐牢19年的案件有了转机。

19年前,贵州六盘水发生一起杀人案,李玉前被指控将妻儿杀害并分尸焚尸,历经四次庭审,贵州高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玉前死缓。

但从判决至今,作为丈夫和父亲的他,一直在喊冤,同时希望将真正的凶手绳之以法。为其作无罪辩护长达5年的律师王万琼认为,该案存在事实不明确、证据不足等问题,主要判决来源于口供,而李玉前则坚称曾遭遇刑讯逼供。

“我们一家和他的岳母家,都相信他。”9月17日,李玉山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前一天他专门前往监狱,与弟弟李玉前见了一面,“他听到消息很激动,说真相终于能大白了。”

王万琼律师(左一)和李玉前岳母(中)和李玉山

从失踪到被害

丈夫报案寻妻儿 却被警方带走

“贵州李玉前案再审终于要开庭了,有些兴奋但是激动不起来。”9月17日,作为李玉前案的代理律师王万琼告诉记者,他从2015年接手此案,经历了再审到庭前会议,到现在已经五年了。

2001年3月21日下午,贵州省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厂的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的李玉前,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他的妻子谢初明和3岁半的儿子李明昊失踪近2天时间。

他从20日凌晨3点回到家,就发现妻儿不在家。“当时以为是妻子生气他回来太晚,带着儿子去了朋友家。”李玉前曾回忆说,他想到次日还有重要工作,当天凌晨就没有去找妻儿。

第二天他到朋友家没见到妻儿,李玉前听到厂里有人在讨论,说20日凌晨看到有一个女的用背箩来回背东西到高炉里烧,好像有人的肢体,得知此人是车间女工孟某某后,李玉前坐不住了,立即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同时将自己对孟某某的怀疑全部告诉警方。

让李玉前意外的是,几天后,当地公安民警将李玉前和孟某某共同带走。

法院审理

李玉前被举报杀妻灭子 被判死缓

孟某某被带往警局后,咬定谢初明母子就是被李玉前杀害并分尸的,她只是帮忙搬运和焚毁尸体,当地公安机关将李玉前列为杀害妻儿的重要嫌疑人。

2001年4月4日,李玉前被刑事拘留。4月28日,被正式逮捕。此前,他曾做了多次矛盾重重的供述,也曾抗议公安机关刑讯逼供。

2001年9月10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刑事判决书,李玉前与孟某某都不服该判决,上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高院在同年11月20日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六盘水中院重审仍认定李玉前杀人焚尸,但他不服继续上诉。

贵州高院终审认定:2001年3月19日晚,李玉前与朋友在水城新客车站大光明旅社,次日凌晨3时许回到家,见谢初明对其不理睬,使其由平时对谢的怨恨转化为杀人恶念,冲到床上将谢初明杀死。谢的挣扎惊醒睡在旁边的儿子李明昊。因惧怕李明昊的哭声惊动邻居,李玉前又用枕巾捂住李明昊的口鼻,将李明昊捂死。

为掩盖罪行,李玉前找来孟某某,在其家中卧室将谢初明的尸体肢解,连同李明昊的尸体分装在编织袋内。20日晚9点多钟,由孟某某用背箩多次将谢初明的尸块背到炼铁二号高炉,转运到高炉焚毁。

之后,李玉前对分尸现场进行清理。21日下午,到六盘水市公安局巴西分局报警称妻儿失踪。

喊冤19年

岳母一家始终坚信女婿为人

“我真的没杀人,我怎么可能杀自己的结发妻子和亲生儿子!”从被警方带走到如今,已经过去19年时间,每次去监狱探望弟弟李玉前,哥哥李玉山都会听到他的喊冤,“不仅是我们一家子,他妻子的一家也都相信他从来没有杀人,我们两家这些年一直在奔走,要为他讨回公道,同时希望找到并严惩真正的凶手。”

2001年,李玉前被指控“杀妻灭子”,分尸焚尸,历经四次庭审后,法院判决李玉前死缓。

收到判决书后,李玉前的母亲、岳父、岳母等老人感到晴天霹雳,但仍坚信他的为人,共同为他奔走申诉,坚持做无罪辩护。

19年来,他们奔波在老家、法院和监狱,他岳父前些年去世,母亲也在今年初离世,但77岁的岳母等家人,仍然没有放弃他。

他的岳母说,自己看在眼里,女儿与女婿向来恩爱。他们是在高中认识,大学时候确定的恋爱关系,从1997年3月结婚到2001年3月谢初明被害,双方有着十多年的感情,还有一个3岁半的儿子。

再审出庭通知书

律师辩护

案件疑点重重 李玉前案或迎来曙光

近年来,李玉前案得到国内众多知名律师的关注,他们认为此案疑点重重。2017年,李玉前案被列入多位律师发起的“拯救无辜者”洗冤行动。

“从2015年接手这件案子,我跟李玉前见过许多面。”9月17日,重庆百君(成都)律师事务所王万琼律师说,从接手这起案子后,她认为该案存在事实不清和证据不足等问题。

1.李玉前称遭遇刑讯逼供

“全案据以定罪的主要证据都是李玉前与孟某某的口供,但二人口供矛盾重重,且与其他证人证言不相吻合,其合法性与真实性存疑。”王万琼在“李玉前案的辩护词”中说,李玉前称其遭遇刑讯逼供,他在2001年3月28日被传唤至六盘水市公安局巴西分局,直到4月4日才被刑事拘留,长达八天,属于侦查机关实施的非法拘禁。

此外,这份辩护词中还写道:李玉前在3月31日的审讯笔录及此后多份自书材料中指出,侦查机关采取少给或不给东西吃、不给水喝、不准睡觉、用手铐吊着拷打等做法对其进行审讯,实施变相的或直接的刑讯逼供,以至时隔十几年后,李玉前回忆当初遭受刑讯的细节时,仍忍不住崩溃大哭。

她认为,从入卷的审讯笔录也可看出,侦查机关采取车轮战术对李玉前进行连续的、不间断的审讯,在非法拘禁期间共对李玉前实施了十次审讯,其中3月30日和4月2日一天中就进行了3次。在此期间李玉前所作的有罪供述,每次供述都不相同,矛盾重重,可见是在身体极度疲惫,精神趋于崩溃的非正常的情况下作出的。按照1996年《刑事诉讼法》规定,采用非法手段,违反法律程序所获取的口供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2.被害人极可能在李玉前回家前已遇害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59号判决书认定:谢初明母子的死亡时间为3月20日凌晨3时许。王万琼则认为,此作案时间除了李玉前与孟某某矛盾重重的供述外,无其他任何证据印证,甚至还与其他证据冲突。

时间回到2001年3月19日晚。

证人周慧在被害人谢初明家,等待丈夫龚定军前来接她,当晚10点30分周慧没有继续等待,选择自离开,当时看到谢初明在给儿子李明昊洗脚。当晚11点左右,龚定军来到谢初明家门前,准备接妻子周慧回家(当时手机未普及,其不知妻子已经离开),敲门并喊了好几声,但家里都无人应答。之后,他下楼用公用电话给谢初明的家中打电话,也无人接听。

邻居杨焕木说,他在20日凌晨或21日凌晨1点多看见孟某某往返被害人谢明初的家达四趟,而且每次都提重物。

王万琼在辩护词写道,据以上分析,谢初明母子应是在19日晚11时前便已遇害,极有可能是向来有矛盾的孟某某杀害谢初明母子后,分尸并转移尸体。

可以证明的是,李玉前19日晚一直在外,20日凌晨2点多才离开旅馆,朱国富、王光祥、陈昌艳、晋心如等人证言均可证明,其在谢初明母子遇害时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3.李玉前衣物未检测出血迹,现场无其血指纹

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李玉前杀人案现场有关问题的说明》,李玉前的衣物及鞋子均未检测出被害人血迹,而李玉前多次供述中都称分尸时自己就穿着被讯问时所穿的衣物,若李玉前真的参与了分尸,其身上不可能不沾染上任何被害人的血迹。

且该《说明》也称,现场血指纹为孟某某所留,并无李玉前指纹痕迹。除了李玉前与孟某某矛盾的供述,并无任何证据证明李玉前为凶手,无论是衣物检测、血迹检测还是指纹鉴定,所有矛头都指向孟某某。

记者看到,这份王万琼所写的《李玉前案辩护词》字数近2万字,其中罗列了大量的疑点、证据和作案动机等等,十分详细。

“李玉前只在侦查阶段作了有罪供述,从检察院到法院提审,一直喊冤,不肯承认自己有罪。”王万琼在辩护词中说,被关进监狱至今19年,他从未停止过申诉,若不是真的无罪,其又怎会如此执着,十几年如一日地伸冤辩白?而且此案还出现了被害人母亲替李玉前喊冤的罕见情形,若不是真的相信女婿无罪,若不是真的想早日将真凶绳之于法,谢初明母亲又岂会帮助一个杀害自己女儿孙子的人申诉?

迎来转机?

李玉前案将再次开庭审理

9月14日,贵州高院再次召开庭前会议。“我参加了这次会议。”李玉前大哥李玉山说,听到这个消息,他们去的人都兴奋了,“我回来就告诉了弟弟的岳母,她77岁了,一直在等这个消息,如果不是身体原因,她当天也要来。”

9月16日,负责李玉前案的两名律师王万琼和徐昕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通知他们作为辩护人准时出庭。

王万琼表示,开庭在即,她相信无罪的人肯定是无罪的。

“我们一家和他的岳母家都要去参加。”李玉山说,24日开庭他会去接上弟弟的岳母,到时候一同参加庭审,“我前一天去监狱看了弟弟,他的精神状态很好,其它什么都没说,就一直说真相终于能大白了。”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封面底稿】创作,在封面新闻和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评论 3

  • fm5a7957 2023-09-06 发表于四川

    早日真相大白

  • fm1751614 2020-09-24

    对刑迅逼供者枪毙!!!

  • 青鸟飞翔 2020-09-18

    19年了,真相终于大白!正义终会申张!

我要评论

去APP中参与热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