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魂!夫妻凌晨入住酒店 房间床上睡着一名裸男

封面新闻 2017-08-14 15:48 41103

舟车劳顿后凌晨入住酒店,打开房门,却发现床上已经睡着一个半裸男子。

8月14日凌晨,来自南充的李先生和太太入住成都市龙庭大酒店时,就遭遇了这样的尴尬。

事后,酒店承认问题由自身过失所致,已经赔礼道歉并退还房费,但是拒绝了李先生主张的888元精神损失赔偿请求。

对此,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畦淞认为,此事不涉及侵权,房客申请精神损失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深夜惊魂/

取电槽有卡 床上躺着裸男

14日凌晨4点过,来自南充的李先生和太太驱车200余公里,下榻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的龙庭大酒店,“我们办事的地方就在酒店附近,以前也在这里住过”。

然而,当他们拿着8521的房卡打开房门时,却看到房间取电槽里已经插着卡。走进房间一看,床上竟然睡着一个“全身一丝不挂”的裸男。

“我老婆吓得大叫,掉头就跑。”询问前台,对方也是一头雾水,但立刻为他们开了另一房间。

天亮后,李先生得到酒店方的处理:赔礼道歉并全额退回160元房费。

“我老婆被吓得一晚没睡,遇到这种事情也觉得很晦气。”因此,即便房费已被退还,李先生还是向酒店索要888元精神损失赔偿。

酒店回应/

客人已经得利 拒绝赔偿精神损失

14日下午1点半,记者来到龙庭大酒店。“说睡着裸男太过了,只是没穿上衣而已。”前台工作人员说。

随后,酒店客房部经理郑飞在接受采访时,承认酒店确实有错,但房客要求888元红包确实“太过了”。

他告诉记者,由于前台操作失误,没有将夜班值班经理的住房记录录入房态,才导致同一房间开给了两批客人。

“今天早上8点,我已代表酒店向他们道歉,并主动免房费、赠送果盘。”郑飞说,但是没想到李先生仍向我们索要888元红包作为精神损失赔偿。

“只要是人就要犯错,每个酒店都有可能发生这种问题,我们已经免了客人房费,他们并没有损失。”郑飞说,李先生索赔后,前台曾主动提出补偿200元,但是被对方拒绝。

律师建议/

住客没有主张精神损失赔偿的权利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到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畦淞。他认为,此事中的酒店房客李先生并没有权利主张精神损失赔偿。

“涉及侵权时,被侵权人才有依据主张精神损失赔偿。在此事中,李先生和太太并没有损失。”夏畦淞解释,酒店一方出于挽回名誉的目的,可以适当给予房客一定的补偿,但这和赔偿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曹菲 实习生 多吉旺姆 摄影报道

评论 145

  • 吴晓翰 2017-08-16

    以后住酒店一定记得门反锁之后门把手上套个玻璃杯。

  • 画家妮妮 2017-08-16

    头一次见把3秒说的这么清新脱俗

  • 廖小卿 2017-08-16

    卧槽,兄弟你是特种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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