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规范企业注册 也要体现“包容审慎”

封面新闻 2017-08-14 07:58 7783

◎朱昌俊

“我们了解到有些企业名字过长,自己使用过程中非常不方便,比如到税务局开发票的时候,机器打不下,只能改20字以内的。”8月11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王磊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不见得一定要对那些字数很长的“奇葩”企业名字进行纠正。(封面新闻)

对于超长的“奇葩”企业名不见得一定要纠正,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的此番表态,有两个背景。一是,今年6月,一家名为“宝鸡有一群怀揣着梦想的少年相信在牛大叔的带领下会创造生命的奇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上走红,不少网友质疑该名称是否符合工商部门的企业登记规定;二是,按照工商总局于上个月底出台的《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称将“不得使用语句、句群和段落”。换言之,像宝鸡这家公司如此超长字数的企业名称,今后将再难通过注册。

但对于已经注册的奇葩企业名,是否非得要纠正?相关负责人的回应,显然给出了积极的答案。正如有网友的跟评所示:这样不是很好吗?市场决定的事情行政之手就不要随便干预,他没有违法,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如果市场不认可或者不方便自然他要改的……

不可否认,一些企业名的创意,确显另类,甚至引发争议,但只要未逾矩,作为管理部门,就该容忍这种“任性”,克制不必要的“纠正”冲动。再者,新的规定执行也不宜往前推,对于相关规定出台前已经成功注册的企业,无论其名称有多奇葩,就应该予以尊重。毕竟,规则执行一旦“翻烧饼”,不仅将徒增企业的经营成本,也将损害管理部门的公信。

而“不见得一定要纠正”的包容思维,对于今后的企业名规范,也不无启示。比如,这次出台的新规,要求企业注册“不得使用语句和段落”,那么,到底如何判断是否是语句,是仅看字数,还是结合具体的语境,包括企业的性质、业务范围作综合判断,这就需要工商部门多一点人性化与弹性服务,拿捏好管理的尺度。在确立规则的底线之上,管理部门就应该减少不必要的限制,既规范企业注册,又最大限度保证创新、创意的空间。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仅需要创业者的努力,也更需要管理部门对创业创新有更多的包容胸襟,营造一种鼓励创业创新的管理氛围,而这往往就体现在具体的管理细节之中。李克强总理强调的,要对新业态秉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其深意就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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