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一线 以案普法84|泰国回国女子拒绝隔离大闹机场 律师:可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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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0-03-27 11:08 35068

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

3月22日,一段“疑似从泰国普吉岛回国女子大闹重庆机场”的视频引起网友热议。视频中,该女子拒绝隔离还爆粗。对此,太琨律(成都)所律师朱界平认为,这种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可并处罚款。

微博截图

案例:

曝光视频中,该女子称自己从泰国落地上海,上海转机重庆,但她拒绝隔离并爆粗口与防疫人员产生争执,并撕毁旅客信息登记表。随后,该女子还与一旁仗义执言的旅客发生口角。

以案说法:

朱界平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案例中该女子公然辱骂工作人员、撕毁旅客登记表、阻碍强制隔离,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对于其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可并处罚款。

朱界平提醒,当前,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已成为我国防控工作的重要一环,出入境人员应充分理解和配合防疫人员的工作,严格遵守隔离措施,这既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也是对国家疫情防控的大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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