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减免房产租金相关工作

央视新闻 2020-03-26 23:28 29006

记者今天(3月26日)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国资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市财政局、国资委、省属企业等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减免房产租金相关工作,并提出规范工作程序。

第一,凡出租房产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级各类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出租方”)需尽快排查承租房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承租方”)情况,切实摸清底数,对符合房租减免政策的,积极与承租方沟通协商减免事宜。符合减免政策的承租方要向出租方提出减免房租申请,出租方及时进行审核,凡符合减免资格的,按规定直接办理减免手续。

第二,对尚未支付房租的,出租方直接给予减免。对已支付房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优先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退还的,由出租方直接退还。

第三,出租方为行政事业单位且租金未上缴国库的,由出租方直接退还;租金已上缴国库的,由出租方按国库和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办理退库后,予以退还。(总台央视记者 窦效磊)

评论 0

  •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

我要评论

去APP中参与热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