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倒躺耍滑梯受伤 状告水上乐园 法院:自担70%责任

封面新闻 2020-03-14 10:54 34651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图据法院

每到夏天,水上乐园就成为热门的消暑胜地。近年来,各地水上乐园却接连发生伤亡事故。近日,记者从成都彭州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一名成年男子倒躺着从充气滑梯高速滑下后头部撞击池底致伤残,那么这起事故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呢?

与人相约水上乐园玩耍

头朝下倒滑滑梯致残

2018年6月,周某与朋友相约来到成都彭州市的一家占地1800平方米大型水上乐园玩耍。水上乐园的充气滑梯最高处约八、九米,水池深约1.2米。

爱玩刺激的周某采取头部朝下的倒躺姿势从滑梯滑下来,令人没想到的是,周某滑入泳池后头部撞到泳池底,朋友发现后立即将其扶到岸上休息,但他躺了一会后依然不见好转,朋友遂向水上乐园经营者求助,经营者拨打120将他送往医院治疗,并垫付了全部医疗费用5万余元。

周某出院后,经鉴定身体落下2处伤残,分别为九级伤残、十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定

经营者、消费者均有责任

2019年初,周某将水上乐园经营者起诉至彭州法院,要求水上乐园经营者赔偿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33万余元。因乐园经营者投保了《××指定场所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经乐园经营者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庭审中,水上乐园经营者辩称,游乐园现场配备了8名救生员,也张贴安放了相应的警示标志,注明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当注意事项,因此,水上乐园经营者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而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采取头部朝下的滑姿极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但依然坚持追求刺激,是导致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周某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某在滑梯游乐时采用头部向下的危险姿势高速滑落,是造成自身伤害后果的直接、主要原因。

该水上乐园设施的性质及娱乐方式,存在一定的可预见安全风险,经营者未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结合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保险公司向周某支付赔偿款12万余元,向水上乐园经营者支付6千余元。

法官说法

消费者应当预见风险存在 判决其自行担责70%

承办此案的法官胡剑介绍,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需要明确的是:首先,周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对自身安全负有相应的注意义务,以危险方式从滑梯高处高速滑落极有可能造成伤害,周某应当预见到风险的存在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水上乐园充气滑梯的安全风险具有可预见性,经营者虽然张贴了游玩须知、注意事项等警示标志信息,但未在滑梯处设置专人引导消费者安全滑落并对采取危险姿势玩耍的消费者进行劝阻,应对未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综上,结合双方过错程度,酌定由场所经营管理人赔偿损失30%,周某自行承担损失70%,在与水上乐园经营者垫付金额品跌后,遂作出上诉判决。

胡法官表示:虽然经营者有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义务,主要包括提供良好安全的服务环境、安全防护设施、合理的安全警告告示以及提供合理救助等义务。

但更重要的是,作为消费者自己,应当珍惜生命、保护自己身体健康不受侵害,随时警惕,保持安全防范意识,避免高风险行为。否则发生事故受到伤害时,不但痛苦的是自己,同时还要对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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