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超然:差点“坑爹”的那事

封面新闻 2020-03-10 15:38 35967

超然(成都)

我小时候,我爸是“村官”,家里经常有客来访。遇到需要盖章的事情,爸爸审核后,从里屋一个抽屉拿出公章,张开嘴巴,在公章上哈一口热气,然后把章印在条子上。

一天上午,村里一个很熟悉的婶婶到我家来,说她女儿要结婚,需要盖个章。我爸不在,她就要我把章给她盖一下。我看这事简单,平时也常常见到,于是很高兴地接过条子,照着爸爸的样子给她盖了。我甚至还觉得我帮爸爸做了一件正事,也满足了婶婶的意愿,自己也长成大人了,很有成就感。

中午,婶婶悄悄把我叫到我家房屋后,从兜里抓了一把花生米给我说,不能把盖章的事情告诉爸爸。我一听,这事可大了,肯定很严重,绝对有问题。我当即就把花生米摔给了她,跑回屋,告诉爸爸。

爸爸一听,瞪大了双眼,并说了非常非常严重的话,很吓人。我想,这事是我做的,是我擅作主张,我不能害了老爸,我要把它消除了。我跑出去扭住婶婶,索要那张条子。

婶婶说条子没在她身上,在她们家里。我说,那就到家里去拿。为防止她脱手,我一直扭住她胳膊不放,跟到了她家。她家有狗,平时我都很害怕,可今天我顾不到那么多,做了一回初生牛犊不怕狗,反倒是狗被吓到了,没敢咬我。

到了她家,一家人都说那条子找不到了。不行,不可能,我绝不相信,非要他们交出来不可。我仍然扭住婶婶,在院子里又哭又闹,又闹又跳,还在地上滚来滚去使劲地蹬。

过了一会儿,他们又说条子已经撕掉了。我说撕掉了的也要看看,然后继续大喊大叫,周围都有人来看热闹了。可能是因为拗不过我了,他家的那位伯伯拿出了条子,边拿边说,看嘛,没有哄你,真的撕掉了。

我抢过条子,仔细辨认,条子倒是不完整了,好像是撕掉了一点点,但我还要亲自撕毁,并特别把那个章印撕掉,这才感觉保险。我也不哭不闹了,平静了。为了让老爸放心,我小心翼翼地攥紧这张撕掉的条子,拿回家给他看。

原来,早期的婚姻法规定,女性法定结婚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到了1980年,该法修订为女性结婚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而婶婶的女儿当时才19岁,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不能办理结婚手续,而且,当时法律刚修订,国家正在大力宣传,手续办理卡得很紧,我爸爸是知道这个事情的,只是我还比较小,不很明白这个事。

不过,这件事情总算平息了,解决了,没留后患,我也终于没有“坑爹”。此后,我也一直没有坑过爹,还算对得起爹。

评论 5

  • 野味小生 2020-03-10

    哈哈哈哈哈哈

  • 未来江山和你 2020-03-10

    这是什么……

  • 自轻舟去 2020-03-10

    时间是把杀猪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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