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评论99丨禁野味再立法,总该长点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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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2020-02-25 18:29 39764

□ 李晓亮

“我国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昨天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一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几乎可算“一刀切”禁食野味,严厉打击“野味产业”。在疫情严控的特殊时期,紧急立法,明智决定,令人击节。

说“一刀切”,是因全面禁食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相比此前,这次“禁食决定”外延更宽,限定更全面。野生动物保护法未明确的,这次也一次性打牢“制度补丁”,特别针对“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等某些可能来源不明的所谓“家养”。

执法力度上,全面加码。对顶风作案者,在现行法律基础上从严从重处罚。是否能严格践行,关系到落实程度。因为即便疫情如此汹涌的当下,各种相关违法猎捕滥杀野生动物的新闻,依然不绝。

还有发到网上“炫耀”,甚至全程开直播的。当然,这些都是已遭查处的“旧案”回顾。还有尚未破获的新案,比如在疫源地武汉,疫情期间,都还有村民到处张网捕鸟。可见,野生动物保护和禁食野味的普法执法,任重道远。

这也说明,观念上野味文化和传统,影响深远,甚至相关养殖产业,此前还有声明:蛙类养殖委发文《野生动物养殖是人类祖先的伟大创举》称,“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是武断的,不科学、不理性”“人类野生动物产品需求从未停止,已成‘刚性需求’”。

行业协会,逆流而动,结果是:“野味是刚需?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致歉”。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已决定撤销蛙类养殖委。当然,成熟的水产类养殖,不在此禁食之列,包括有食用和养殖传统的兔、鸽等家养禽畜类。还有零星的教学、科研、药用等产学界非食用性的学术使用,严格审批检疫,可以例外。

这是一刀切外,周全考虑的人性之处。加强动保、禁食野味,严打野味产业,同时不误伤正常水产家禽家畜养殖,这种科学和平衡,也是新法普及推广的关键。从SARS到此次疫情,“野味刚需”教训之惨烈,任谁也再难承受。本来早该补的课,这回决不能再拖。

评论 13

  • 杨洋洋 2020-02-26

    吃出了非典又吃出新冠,应该长些教训了吧,血泪的教训啊……

  • 天蓝蓝天 2020-02-26

    必须永久,违者负刑事责任

  • 心隔着一片海 2020-02-26

    监管是必须的,但是也要避免情绪性立法,冷静下来思考如何给“野生动物”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比如区分有毒性的、不可食用的动物,总不能一刀切连海鲜也不让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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