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遴选17个河湖开展示范建设 四川西昌邛海入选

封面新闻 2019-11-12 13:39 35155

今年8月,水利部回答全国人大代表关于河长制相关问题 图片来源:水利部

封面新闻记者 滕晗

11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水利部了解到,日前,第一批拟建设示范河湖名单公布,按照“东西南北中全覆盖、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原则,本次共有17个示范河湖入选。根据建设标准,示范河湖要求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控制,水质长期保持三类以上标准且水量充沛。

水利部表示,将用一年左右时间,通过实施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目标,为全国河湖管理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供样板。

记者发现,本次入选的17个示范河湖中,东部地区有4个,分别是江苏省徐州市大沙河丰县段、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蠡山漾、安徽省黄山市新安江屯溪段、山东省临沂市沂河;西部地区有5个,分别是重庆市丰都县龙河、四川省西昌市邛海、贵州省赤水河、甘肃省石羊河、宁夏回族自治区渝河;南部地区有2个,分别是福建省莆田市木兰溪、广东省韩江潮州段;北部地区有2个,分别是北京市坝河朝阳区夏家园社区段、黑龙江省松花江佳木斯段;中部地区有4个,分别是河南省洛阳市伊洛河、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北潦河、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湖南省浏阳河。

水利部要求,示范河湖需满足责任体系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基础工作扎实、管理保护规范、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河湖管护成效明显等建设标准。在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方面,要求河湖管理范围发布公告并设立界桩,管控制度严格落实,基本没有“四乱”问题。从河湖管控成效看,要求之一是水量充沛水质良好,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控制,水体感官良好,水质长期保持三类以上标准且水量充沛。

水利部同时公布了建设程序及时间安排,整体建设时间为2019年11月-2020年12月,从今年11月起到12月,为编制方案阶段,主要工作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送水利部备案。2020年1-10月,有关市、县按照示范河湖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完成任务后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验申请。2020年11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市、县提出的验收申请组织开展初验,并及时将初验结果及有关验收材料报水利部。2020年12月,水利部委托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部直属单位组织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水利部介绍,将对列入示范河湖建设名单的河湖或其所在市、县,安排项目资金和河长制湖长制奖补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同时,经验收合格的示范河湖,在后续安排水利项目和河湖管护资金时向示范河湖或其所在市、县给予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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