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违规卖房?购房者交46万首付款8个月后被强制清退

封面新闻 2019-10-18 14:30 73007

8个月前交完46万元首付款的房子,突然被开发商中海告知要强行清退,不卖了。

2019年7月下旬开始,封面新闻先后接到成都天府新区多名购房者报料,称自己曾于2018年底认购的成都中海锦江城锦江壹号新房现在买不了了。交了钱最后没买到房的原因何在?

报料者质疑开发商中海两点:一是中海违规卖房,在买房时他们暂未获得资格,置业顾问却承诺可以买房,他们按规定交齐了定金和首付款,几个月后却告知买不了房,购房者认为是因为时隔七八个月后房价上涨,所以中海就不卖给他们了;二是中海操作流程违规,买房过程中他们只拿到过认购书与收据,被要求退房退款时只有微信通知……

为证报料属实,3名购房者对封面新闻记者出示了购房付款收据,记者对收据所盖印章落款——成都信勤置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查询,天眼查显示:成都信勤是中海佳蓉成都房产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确系中海所开发的房子。中海在成都口碑甚佳,真会出现这样的怪事?封面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和调查。

购房者质疑一

违规卖房:中海虚假承诺无购房资格也可买

公开资料显示,成都中海锦江城位于成都天府新区华阳祥鹤一街,占地570亩,住宅组团包括花涧、云熙、锦江壹号、云璟等。首次开盘是在2017年10月,目前在售房源案名为中海万锦熙岸。

根据2018年5月15日成都发布的最新买房限购政策,想在成都天府新区买房,需要该区两年以上的户口或在该区连续缴纳不少于24个月的社保,如果户口时间不足,连续缴纳一年该区的社保也能买房。因条件较严,至今天府新区的购房资格都一票难求。

2019年7月20日,记者见到了报料人小刘(化名),她说2018年12月,在中海锦江城置业顾问明知她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仍然告知她可以先交钱锁定房源,等资格具备了再完善手续。另一名投诉者小赵(化名)称:2018年底他拥有成都天府新区社保,当时还差7个月才能获得在该区购房资格。2018年12月在中海锦江城销售中心,置业顾问以年底冲业绩,先签“合同”,社保满足条件后再备案等理由,告知他能够买房。于是,在置业顾问引导下,小赵先行支付了10万元定金定购了中海锦江壹号一套新房,并在规定时间内补齐了总共46万元的首付款。

购房者小赵提供的认购书照片

以为这样就顺利买到房子,但不曾想后来却有大反转。

今年7月初,社保期满已具备天府新区购房资格的小赵,到销售中心继续补办手续的时候,却被置业顾问现场告知:你买的房子被清退了……小赵此后多次和中海方交涉,结果都是退房退款。

46万元的首付款冻结在中海账上近8个月,却至今都没买到房,小赵认为是中海的违规卖房和欺瞒才导致了自己竹篮打水一场空。同时他质疑,如今房子被强行清的真正原因,在于他交首付款后7个多月时间差导致他买的房子涨价了,所以开发商不想卖给他了……

为此,记者查询了中海锦江壹号的历史价格和公开摇号数据。数据显示,2018年“成都5·15限购新政”出台后,该楼盘每次开盘当日销售情况都不甚理想。小赵买房时签约价是1.35万/㎡,但该楼盘最新批次房源,即9月11日取得预售证的中海万锦熙岸,售价为1.8-2万/㎡。每平米涨幅在4500元-6500元。

小赵的故事并非个例。在记者联系的另两名购房者小李(化名)、小刘那里,记者也得知了与小赵境况几近相同的购房经历。

购房者小李提供的收据和认购书尾页照片

不同的是,因整件事搞得身心俱疲的小刘,已放弃购房,只求退款。

购房者质疑二

流程违规:买房无“合同”退房仅微信通知

回忆起这段买房经历,小刘称自己最终选择退款实属无奈之举。但长达两个月的退款路,也让她意识到,中海不仅违规卖房,卖房流程也相当不规范,甚至存在欺骗,才会导致自己虽然事实购房成立,但在整个过程处于被动状态。

小刘说自己2018年底交了4万定金,五天后补齐近61万首付款,今年6月收到置业顾问退房退款的通知,9月首付退款到账。在长达9个月的时间里,自己都没有拿到过正式的购房合同,仅有一个交定金时签署的商品房认购书,和交首付款时拿到的收款收据。

“当天签署了很多协议,置业顾问拿走了‘合同’,称之后会还给我们,我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小刘称,第一次买房不熟悉流程的她,每一步都按照置业顾问的要求去做,而置业顾问原本允诺财务次日上班盖章后再返给她的“合同”,也再无踪影。

“今年7月我突然接到了置业顾问让交齐剩余140万全款否则清退房子的通知”,小刘表示,因为退房时只有一个微信通知没有正式解约函,起初她还抱有一线希望。但在和置业顾问数次交涉,及多次拨打中海维权投诉电话无果后,她最终选择了放弃。

“我的款已经退了。”9月1日下午,记者在微信上收到小刘发来的消息。小刘称虽然要接受资金已经被锁半年,退款再等近两个月,且毫无赔偿的不合理要求,她也只能自己认栽。

实际上,卖房时只拿到认购书,没有合同,退房时只有口头通知,没有解约函的不规范情况,在小赵、小李身上也同样存在。但他们认为自己目前已经拥有购房资格,且购房事实存在,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他们希望法律能帮助自己以原来约定的价格买到房子。

这种方式现在还在卖吗?

置业顾问:社保户口时间不足,全款买房可给你申请

为再次求证上述卖房行为,2019年9月10日,封面新闻记者以普通购房者的身份联系了中海万锦熙岸的两位置业顾问。在表示自己有购房需求且目前天府新区购房资格还差3个月的情况下,询问可否买这个项目时,记者得到了两个答案。

“如果你的资格差一个月,可以选我们的剩余房源,到时候可以给你申请”,置业顾问A表示,“但你差三个月的话就有点久,除非一次性(付清全款),不然不可能等你三个多月,我们房子都卖完了”。而置业顾问B则建议记者先到售楼部,他再根据实际情况向领导申请是否可行。

求证中海

项目相关负责人:不知情,等回复

中海是否涉及违反成都的限购政策,其置业顾问对暂未具备购房资格的人承诺可以买房,并收了定金和首付款?是否是因时隔七八个月后房价涨了,中海就不卖给现在已经具备购房资格的买房者了?

9月10日,记者电话采访了中海锦江城项目的相关负责人解女士,她表示由于2018年底她个人还未接管该项目,对上述的卖房行为及清退房源事件不了解。同时解女士称,“如果中海已经正式公开下发了清退房源的函,那么肯定是符合订购合同法律规范的。”解女士在电话中称和项目负责人了解了情况后会再和记者联系,但后来记者没有收到解女士的最新回复。

9月18日下午6点,记者联系上中海锦江城项目一位负责人路女士,路女士称一直在与这几户购房者沟通,近期会有结果。但截至10月18日记者发稿,未收到其沟通结果,也没有其他就此事的正式答复。

10月18日上午11点,记者电话采访中海成都公司相关负责人辛先生,他表示会有专门的品牌部同事与记者联系。截至10月18日记者发稿,并没有所谓的“品牌同事”给出回复。

律师说法

开发商存在欺诈和违约行为

购房者可主张原价买房或违约赔偿

就正常购房程序而言,购房者会先交付定金,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约定定金条款以作为正式合同的一个保证。此后才会交付首付款,开发商收款后开收据及发票,并与购房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约定购房条约细则。

但是,上述购房者遭遇了反常规的购房操作,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记者咨询了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的林小明律师。

林律师表示,整个事件,中海锦江城的开发商具有明显的欺诈和违约行为。

具体来讲,首先,置业顾问在购房者暂不具备购房资格时,告知购房者先交首付锁定房源的行为具有欺诈性质,故意隐瞒真相(后期可能不能购房)导致购房者错误分配了财物,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二,开发商通知强行清退房源则是明显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缔约不能的过错责任。

林律师称,对于目前已满足资格的两位购房者而言,他们可以主张按照双方之前的约定进行房屋买卖。因为即使没有正式购房合同,认购书和收据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可证明双方达成了合意,已具有法律效力。

对放弃买房的购房者来说,他们可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开发商不仅退还已交付款项,还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或资金占用利息。

封面新闻将持续关注此事。

评论 29

  • fm840310 2019-11-12

    大开发商也不靠谱啊

  • 薪尽自然凉 2019-11-12

    开发商不靠谱

  • batigol 2019-10-22

    大开发商也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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