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封的乡档(134)|分家原因:儿子已婚,独立生活意愿强烈,父母年老难管束

封面新闻 2019-09-03 19:20 78653

尘封的乡档(133)|分家历史:四川人盛行分家,“别籍异财”习俗最为流行

封面新闻记者 黄勇

正如此前我们说土地契约中要写明卖地原因一样,分关上也要写明分家原因。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留存下来的分关中,大多数分家兼有多个原因,并非单一。

学者汪洪亮经过对这些分关的研究,认为分家大体上有3种原因。第一种原因是,父母年老,子女也已婚嫁,独立生活的意愿强烈。父母难以有效节制,干脆顺水推舟,分家水到渠成,“弟兄各管各业。”

嘉庆16年(1811)十一月十六日,苏定贵和妻子白氏给5个儿子分家的契约。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供图

节制不住已婚的儿子,只得分家解决问题

嘉庆16年(1811)十一月十六日,苏定贵和妻子白氏在分关中说:

“立写分关文约人苏定贵仝妻白氏所生五男,长男苏邦旺、次男邦奇、三男邦珍、四男邦琳、五男邦富。邦旺、邦奇、邦珍三人俱各婚配,惟邦琳、邦富二人年属幼小,未曾受室。吾也凉德,不能训我儿效法张公九世同居,所以邀请族戚在场,将祖父遗下田地并自己所置田业一共三处,丈明搭均……一切谷米、家物、器皿、进出账务等项,俱一照五股均分。敬告天地,禀命祖先,焚香秉烛,阄拈为定……自分之后,汝弟兄各管各业,上承宗祧,下启后裔,不得争长竞短.生伤同气。比即请凭族戚立分关合约五张,俱系一样。各执一张,永远存照。”

苏定贵和白氏生有5个儿子,其中大儿子苏邦旺、二儿子苏邦奇、三儿子苏邦珍“俱各婚配”,只有苏邦琳、苏邦富两个儿子岁数小,未曾婚配。

这样的大家庭组合,是很容易闹出纠纷事端来的。尤其是3个已经结婚的儿子,事实上已然组成了新的家庭单元,在这个大家庭中必然会生出很多事端来。所以,苏定贵虽然很不愿意在两个儿子还没结婚的情况下分家,但也没办法。

“吾也凉德,不能训我儿效法张公九世同居。”这句话,一方面反映出苏定贵对传统大家庭的向往,另一方面也透露出对已经结婚的3个儿子难以节制的深深悲哀。

是啊,女大不中留,儿大要分家,这是自然的法则,挡是挡不住的,只能随它去吧。

年迈父母以遗嘱形式拟写分关文书

有些年迈的父母,分关干脆以遗嘱的形式拟写。这类分关与其他分关的区别在于抬头的写法,如“立写遗嘱”、“立字遗嘱”等。

光绪29年(1903)八月初十日,王联富与妻子赵氏在分关中以遗嘱的形式说:“立写遗嘱分关合同文据人王联富仝缘赵氏,面命男长永、长远、长舒、长春,尔四男等各各从命。因子孙衍庆,志愿各一,若不面命别户分门,难以蒸蒸日上。父帖请族戚从证,将内外两欠账目,凭众算明。除提尝之外,尔弟兄四人平派瓜分所有。”

分家后,四兄弟每人每年要给两个老人5斗米、两串铜钱、柴禾1000斤。米、钱、柴要按月给纳,“不得少欠、推诿、异说所有。”

幺儿王长春才11岁,3个哥哥每年要各给他口食钱4串,直到他满16岁,“不得少欠。”还有,等王长春结婚的时候,3个哥哥要各给完娶钱3000文。

整个文书全是以王联富的语气写成,读来像是王联富在娓娓道来一般。

在另一件分关文书中,王开清、王开榜、王开全、王开珍4兄弟写道:

“情因□□人口甚众,家务□□,□□年迈,难以支持,(奉)命二老之令,请凭家族,所将老业、新业、控钱派均四股□分,日后父母登仙之时,各管各业。”

虽然这件分关不是王氏兄弟的父母亲自所立,但王氏兄弟是奉父母之命所立,所以也可以看做是遗嘱式分家文书。

【下期看点】

请看“尘封的乡档(135)”。

特别鸣谢: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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