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系列解读·产业和企业篇

川观新闻 2019-07-17 10:36 33483

四川省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一:整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等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持县域省级开发区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以及战略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和“飞地经济”园区建设。

解读:该政策主要是为了加强各类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开发区发展环境,提高开发区综合承载能力,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我省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转型升级的主力军、开放合作的主平台和改革创新的主阵地。主要适用于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的134家开发区,包括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重点支持的产业园区(包括省内的藏区飞地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园区等)范围内基础设施项目。支持方式分为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两类,均为无偿投入。其中:投资补助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省内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贴息资金是指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省内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

政策二:支持各地高水平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及农业综合性园区等。对认定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解读:该政策主要是为了支持打造一批示范性强、特色突出的现代农业园区,并以此为抓手和载体,加快构建四川农业“10+3”产业体系,实现以产业促乡村、以乡村强产业,推动产村融合发展,筑牢我省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2018年10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并配套制定了《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认定评分标准》,从基地建设、设施装备、产品加工、农业新业态、品牌培育、科技支撑、组织方式等方面明确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标准。省财政将在5年内,每年安排5亿元资金,对认定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给予一次性补助。2019年,已安排6亿元专项培育资金用于支持60个产业园创建工作,年底将择优认定3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政策三: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用好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融资贴息、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发展能力和科技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解读:该政策主要是为了破解中小微企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瓶颈制约,进一步营造和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1月,我省出台了《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中小企业提升发展能力、完善服务体系、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融资贴息、业务奖励等支持方式,采取竞争立项、据实据效、因素分配等办法,确保资金分配科学、使用安全、管理高效。2019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能力方向,共安排2.7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提升发展能力和完善服务体系项目460个。

政策四:完善省、市、县担保体系,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给予以奖代补、风险补助和担保业务费补助。

解读:该政策主要是为了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6年,我省出台了《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财政支持政策》,对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省内粮食生产经营、现代农业发展以及贫困村脱贫攻坚提供贷款担保(联保、再担保)服务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给予以奖代补、风险补助和担保业务费补助。2017年,又出台了《四川省省级农业信贷担保费用补助办法》《四川省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奖补办法》,对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开展“双控”(控制业务范围、控制担保额度)范围内的业务进行担保费和担保业务费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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