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食品安全国标审评委名单公布 委员不得在食品企业担任职务

封面新闻 2019-07-16 19:07 33363

封面新闻记者 柳青

封面新闻记者7月16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国标审评委)已于日前成立。

据了解,食品安全国标审评委由国家卫健委主任、党组书记马晓伟担任主任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君石担任技术总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司长刘金峰担任秘书长。

食品安全国标审评委下设合法性审查工作组和专家顾问组。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巡视员张磊时出任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组长,中华预防医学会会长王陇德则位列专家顾问组首位。

食品安全国标审评委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年度立项计划;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他工作。

根据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公布的名单,食品安全国标审评委含14个专业委员会,由超过300名来自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作为委员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消费者协会作为单位委员组成,负责本专业领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工作。这14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涉及污染物、微生物、食品产品、生产经营规范、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方法、食品标签、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放射性物质专业委员会、农药残留、以及兽药残留等领域。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卫生部于2010年1月20日组建了第一届食品安全国标审评委。该委员会在原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和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基础上,吸纳了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和食品监管部门的代表。

2019年6月,国家卫健委公示了第二届食品安全国标审评委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拟任名单。记者了解到,委员资格要求包括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资历,年龄在65岁以下(院士除外),身体健康;检验方法与规程专业委员会委员应从事实验室检测5年以上,且目前从事检验工作。

国家卫健委明确,食品安全国标审评委委员不得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检验设备及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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