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猥亵女童案:刑拘才是彻查之始

封面新闻 2019-07-04 14:25 39046

□ 李晓亮

王振华,刑拘了。

如昨天之前,你还不知这位以170亿身家,位列去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108位的企业家,那经连续两天“警方通告”和“性侵丑闻”刷屏,相信你也已重新认识了。

诸恶莫作,诸善奉行。不作恶,不仅是普通人的自我修行,豪商巨贾,更应谨记。资本市场反应最为直接:数千亿级商业帝国,受此影响颇巨。三家上市公司市值蒸发约310亿元。当然,老板犯罪,不该股民“踩雷”。还原真相,法办严惩,以儆效尤,才是正途。

案发以来,舆情鼎沸,媒体大众,密切关注。昨儿信息披露,一度波折,好在最终警方通报,刑拘王、周二人。但刑拘才是彻查之始。央媒连发三问,字字锥心。也是大众最关切的三点:是猥亵还是强奸;有无“输送享用”幼女的病态利益链;是首犯还是惯犯……

暂时信息有限,不知作案细节,性侵程度如何,还有待后续调查。法院量刑,也是综合检方最终呈现的证据链,而非最初侦查初定情形。毕竟这三连问,环环相扣,彼此影响。后两个问题,关乎前一个问题定性。

从此案性犯罪“职业掮客”周某套路娴熟的作案手法看,胆敢从朋友下手,全无惧心。不是一般传销骗钱,熟人最多撕破脸,而是向幼女伸魔爪,刑责起步的严重犯罪。若周都非初犯,王是否更作恶多端?

除了周,还有谁充当过罪恶链条中下游传送齿轮?甚至,除了王,“消费幼女”的犯罪链顶端,是否还有隐身恶人?是否也是如王一般头衔满满,权势滔天的所谓商贾权贵?若真有团伙犯罪,那说只止于猥亵,恐难服众吧?

定性关乎量刑。不留死角,不讲情面,秉公执法,严查深挖,才是还原真相的前提。《熔炉》《素媛》等直面侵害幼女犯罪的韩影,真实残酷到让人不忍直视。但直面是反思改进的开始,所以才有“改编国家的电影”。

呼吁多年,所谓“嫖宿幼女罪”,终于废除。一月前,奸淫25名女学生的赵志勇被执行死刑。身家、头衔,在法律面前,不值钱。王振华案,如何查,怎样判;是首犯、惯犯,是个案、窝案?希望真相被还原,正义不流浪不迟到不缺席,祈盼司法最终会还受害女孩公道。

还是那句:让幼女频频受辱的社会,是可耻的。成人之耻,法治之殇,文明之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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